青岛仲裁委员会公告
青仲公告字(2018)第540-1号
青岛网品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本会受理的申请人青岛皮皮体育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与你公司关于网络服务合同纠纷一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和《青岛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之规定,已审理终结。现将青仲裁字(2018)第540号《裁决书》向你公司公告送达。上述事项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青岛仲裁委员会
二0一八年十二月十九日
联系地址:青岛市崂山区同安路886号B座心2层(香岭路崂山矿泉水旗舰中心西邻)
联系人:案件受理处 刘秘书
联系电话:(0532)88916787
青仲公告字(2018)第540-1号
青岛网品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本会受理的申请人青岛皮皮体育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与你公司关于网络服务合同纠纷一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和《青岛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之规定,已审理终结。现将青仲裁字(2018)第540号《裁决书》向你公司公告送达。上述事项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青岛仲裁委员会
二0一八年十二月十九日
联系地址:青岛市崂山区同安路886号B座心2层(香岭路崂山矿泉水旗舰中心西邻)
联系人:案件受理处 刘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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