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
号1
项目名
山东会仙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借款合同编号
(95)303、97-018、99-0904、99-017、99-1205
币
种
人
民
币
本金(截到2018.9.30)10,590,468.63
利息(截到2018.9.30)36644597.18
债权总额(截止到2018.9.30)
债权转让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根据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与高飞签订的债权转让合同,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将拥有的对山东会仙药业集团有限公司的债权资产已依法转让给高飞,该债权对应的借款合同、担保(保证、抵押)合同项下的全部权利也依法转让给高飞(详见下表)。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特公告与该债权有关的借款人、担保人及其他相关当事人等该债权转让的事实。
自公告之日起,请借款人及其相应的担保人或其承继人立即向高飞履行相应合同约定的义务(若借款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者丧失民事主体资格,请相关承债主体、清算主体代为履行义务或者承担清算责任)。
特此公告。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
(单位:元)2018年11月28日担保措施47235065.81
保证担保:邹平县曲线拉门开发公司;抵押担保:山东会仙药业集团有限公司以其名下坐落于邹平县邹黛公路东侧的 15341 平方米土地、2595.70平方米房产提供抵押担保;邹平县曲线拉门开发公司以其名下邹平县城黄山三路东首的 12776.8 平方米土地、9026.20 平方米的房产及机械设备提供抵押担保。
号1
项目名
山东会仙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借款合同编号
(95)303、97-018、99-0904、99-017、99-1205
币
种
人
民
币
本金(截到2018.9.30)10,590,468.63
利息(截到2018.9.30)36644597.18
债权总额(截止到2018.9.30)
债权转让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根据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与高飞签订的债权转让合同,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将拥有的对山东会仙药业集团有限公司的债权资产已依法转让给高飞,该债权对应的借款合同、担保(保证、抵押)合同项下的全部权利也依法转让给高飞(详见下表)。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特公告与该债权有关的借款人、担保人及其他相关当事人等该债权转让的事实。
自公告之日起,请借款人及其相应的担保人或其承继人立即向高飞履行相应合同约定的义务(若借款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者丧失民事主体资格,请相关承债主体、清算主体代为履行义务或者承担清算责任)。
特此公告。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
(单位:元)2018年11月28日担保措施47235065.81
保证担保:邹平县曲线拉门开发公司;抵押担保:山东会仙药业集团有限公司以其名下坐落于邹平县邹黛公路东侧的 15341 平方米土地、2595.70平方米房产提供抵押担保;邹平县曲线拉门开发公司以其名下邹平县城黄山三路东首的 12776.8 平方米土地、9026.20 平方米的房产及机械设备提供抵押担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