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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标题

    公  告

    崔怀强:

    本会受理的申请人潍坊天勤商贸有限公司与你之间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请你公司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到本会领取(2017)潍仲裁字第0449 号裁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潍坊仲裁委员会

    2018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