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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 告

  • 日期:20180810
  • 作者:
  • 来源:山东法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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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东圣尊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的王燕霞、曾现升、张广乾、孙文剑、孟亭亭诉你单位因支付工资、补偿费等劳动争议一案(济高新劳仲案字【 2018 】第 463 号、济高新劳仲案字【2018】第 466号、济高新劳仲案字【 2018】第 467 号、济高新劳仲案字【2018】第 468 号、济高新劳仲案字【2018】第 488号),根据《 山东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条例》第三十六条之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济高新劳仲案字【2018】第 463 号、济高新劳仲案字【2018】第 466 号-1. 济高新劳仲案字【 2018】第 466 号-2、济高新劳仲案字【2018】第 467 号、济高新劳仲案字【 2018 】第 468 号、济高新劳仲案字【2018】第 488号”《裁决书》,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二 〇 一八年八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