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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标题

  • 日期:20180810
  • 作者:
  • 来源:山东法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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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  告

    王秀美:

    本会已受理申请人郑海生与王秀美居间合同纠纷一案,案号为(2018)潍仲字第 0152 号。因向你送达拒收,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仲裁申请书副本、答辩通知书、潍坊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名册、潍坊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限你自公告发布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会领取上述材料,逾期即视为送达。你的答辩期限为公告期满之次日起15日内,选定仲裁庭组成方式、选任仲裁员、首席仲裁员的期限为公告期满之次日起10 日内。公告期满之次日起第11 日本会将依法组成仲裁庭。请你于仲裁庭组成后的 5 日内来本会领取仲裁庭组庭通知书及出庭通知书。开庭时间为 2018 年 10 月 30 日上午 9 时,地点为潍坊仲裁委员会仲裁庭。逾期无正当理由不到庭,仲裁庭将依法缺席审理。

    潍坊仲裁委员会

    2018 年8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