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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止劳动合同公告

  • 日期:20171227
  • 作者:
  • 来源:山东法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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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曹宪坤女士:

    2013年1月1日,我公司与您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为2013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因劳动合同期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我公司将于2017年12月31日终止与您的劳动合同,不再续签劳动合同。请您于劳动合同终止后三个工作日内到我公司办理离职手续,因您个人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离职手续的,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特此公告!

    山东省保时通信息网络有限公司济南分公司

    2017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