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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日期:20171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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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山东法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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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中泰合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安东方债权转让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根据北京中泰合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安东方达成的债权转让协议,北京中泰合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将其对下列公告清单中所列借款人及其担保人享有的主债权、担保权利及相关附属权利全部依法转让给安东方。现北京中泰合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特公告通知各借款人及担保人。

    安东方作为上述债权的受让方,现要求公告清单中所列债务人、担保人及其他债务人,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安东方履行主债权合同和担保合同约定的还款义务或相应的民事责任。若借款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发生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等情形,请相关承债主体、清算主体代为履行义务或者承担清算责任。

    特此公告。

    北京中泰合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安东方

    2017年12月27日

    公告清单债权人

    北京中泰合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债务人

    债权转让本金余额(单位:元)

    申永焕、金美英、金星光、李凤顺4,197,631.01备注

    债权转让金额包括但不限于:本金、与债权相关的利息、罚息、复利、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保证债权、抵押权、律师费、诉讼费、执行费、评估费、公告费用等其他债权金额按照借款合同约定、生效法律文书及相关法律法规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