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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 告

  • 日期:20170816
  • 作者:
  • 来源:山东法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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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宁红艳(身份证号131102197709080424)位于济南市历城区盖佳花园南区2区11号楼1单元602室的房屋购销合同原件一份丢失,声明作废。(建筑面积为90.3平方米;地下室为12号,建筑面积为15.29平方米,以上房款合 计总金额为 人民币306754元整。卖方:济南市历城区华山镇盖家沟村委会。合同签章为:济南市历城区华山镇盖家沟村民委员会)。

    声明人:宁红艳

    2017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