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烟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大街支行与北京广同川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签订的债权转让协议,我行已将依法享有的对下列借款人和担保人的债权及担保权利依法转让给北京广同川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请借款人和相应担保人或借款人、担保人的承继人向北京广同川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履行还款义务及相关附随义务。借款人和担保人名单如下:
烟台市九州农业生产资料有限公司、烟台烟大农业生产资料有限责任公司、常勇、叶淑芳。
特此公告!
债权人:烟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大街支行
2017年8月16日
烟台市九州农业生产资料有限公司、烟台烟大农业生产资料有限责任公司、常勇、叶淑芳。
特此公告!
债权人:烟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大街支行
2017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