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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 告

  • 日期:20170816
  • 作者:
  • 来源:山东法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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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济南市长清区莲台山度假村:

    本委受理的曹恒军与你单位劳动争议案,已于2017年8月2日依法裁决。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济长劳人仲案字(2017)第127号裁决书。请你单位于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委领取上述裁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法院起诉,并将起诉书副本送交本委,期满不起诉的,本裁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济南市长清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17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