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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公告

  • 日期:20170726
  • 作者:
  • 来源:山东法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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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年7月26日

    山东天河酒店集团有限公司、东营市利尔工贸有限公司、东营市龙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东营浩科智能工程有限公司、李建平、燕军、李英明、曲秀美、徐卫河、任自卓、姜相玉:本院受理山东手拉手担保有限公司与山东天河酒店集团有限公司、东营市利尔工贸有限公司、东营市龙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东营浩科智能工程有限公司、李建平、燕军、李英明、曲秀美、徐卫河、任自卓、姜相玉追偿权纠纷一案,申请人申请执行(2015)广商初字第 16 号民事判决书,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 0523 执 1055 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各一份,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广饶县人民法院

    山东浩丰工贸有限公司、王怀京:本院受理原告东营市俊源石油技术开发有限公司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523 民初 945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广饶县人民法院

    宋德泉、李玉爱、东营宏泽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刘洪民:本院受理原告张建明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 0523民初 2755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广饶县人民法院

    聂桂英:本院受理原告东营渤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诉被告你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 0523民初1197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广饶县人民法院

    钟厚淦、郭风恩:本院受理原告李楠楠诉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 0523 民初 1205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广饶县人民法院

    广饶县长荣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张景亮、刘丽丽、山东成武长荣新能源有限公司、东营市正宝商贸有限公司、王怀京、李永来:本院受理原告卢刚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公告期满后第 3日 9 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广饶县人民法院

    杨建峰、赵芳芳:本院受理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饶支行申请执行广饶县人民法院(2017)鲁 0523民初 1164 号民事判决书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广饶县人民法院(2017)鲁 0523 执 927 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被执行人告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日,即视为送达。限你自法律文书送达之日起 10 日内履行民事判决书确定的义务,并向本院报告当前以及送达执行通知书之日前一年的财产情况。逾期不履行,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广饶县人民法院

    李哲(210727198407235412):本院受理孙慧申请执行广饶县人民法院 (2016)鲁 0523 民初 3168 号民事判决书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广饶县人民法院(2017)鲁 0523执 1177 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被执行人告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限你自法律文书送达之日起 10 日内履行民事判决书确定的义务。逾期不履行,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广饶县人民法院

    贵州荣誉轮胎有限公司、贵州信诚金元轮胎有限公司、贵阳富实达轮胎有限公司、文强、马明明、王俊容:本院受理原告盛泰集团有限公司诉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 0523民初 1298 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及廉政监督卡。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 3日 9 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广饶县人民法院

    贵州荣誉轮胎有限公司、贵州信诚金元轮胎有限公司、贵阳富实达轮胎有限公司、文强、马明明、王俊容:本院受理原告盛泰集团有限公司诉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523民初1298 号、之一、之二、之三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定,可在公告期满后 10 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广饶县人民法院

    毕延逢、毕延芳:本院受理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营河口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503 民初 298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东营市河口区人民法院

    王怀花、边瑞峰: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营河口支行诉被告王怀花、边瑞峰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 0503 民初 300 号民事判决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

    东营市河口区人民法院

    李建军:本院受理了原告郭明花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期满后第 3 日上午 8:30(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东营市河口区人民法院

    周素生、徐铁英:本院受理了原告杜彦玲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诉讼执行风险通知书、廉政监督卡、转普裁定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 3 日上午 8:30(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一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东营市河口区人民法院

    潘奖励:本院受理了原告李东风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诉讼执行风险通知书、廉政监督卡、转普裁定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 3日上午 8:30(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一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东营市河口区人民法院

    李兴志:本院受理的原告丁勇诉被告李兴志追偿权纠纷一案,现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执行风险通知书、转普裁定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个工作日上午 8 点 30 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一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东营市河口区人民法院

    王光元:本院受理的原告曹玉文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执行风险通知书、转普裁定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个工作日上午8 点 10 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一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东营市河口区人民法院

    宋维青:本院受理原告曹留可诉被告宋维青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 0521 民初 119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东营市垦利区人民法院

    田新辉、吕平平 :本院受理原告王建强诉被告田新辉、吕平平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 3 日下午 14 时 30 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东营市垦利区人民法院

    垦利县万得福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胜利油田山友石油技术有限公司、顾山、第三人山东龙发投资担保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营分行诉被告垦利县万得福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胜利油田山友石油技术有限公司、顾山、第三人山东龙发投资担保有限公司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定于期满后的第 3 日下午 14 时 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东营市垦利区人民法院

    叶枫、叶建军:本院受理原告张勇诉被告叶枫、叶建军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日既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 00 分在本院辛店法庭第一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东营市东营区人民法院

    高同家、郜建党:本院受理的原告孔国防诉被告高同家、郜建党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 (2017)鲁 0502 民初 468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 日内来本院民四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

    东营市东营区人民法院

    韩玉玲、王长贵、宋学周:本院受理的原告王瑞香诉被告韩玉玲、王长贵、宋学周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 (2017)鲁0502 民初 828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 日内来本院民四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

    东营市东营区人民法院

    王秉成:本院受理的原告庄宇诉被告王秉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 0502 民初 715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民四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

    东营市东营区人民法院

    胡明朋、刘娟:本院受理原告周海英诉被告胡明朋、刘娟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日既视为送达。并定于期满后的第 3 日上午9时 00分在本院辛店法庭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东营市东营区人民法院

    郭文福:本院受理原告袁威江诉被告郭文福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既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 3 日上午 9 时 00 分在本院辛店法庭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东营市东营区人民法院

    司瑞河:本院受理原告陈云云诉被告司瑞河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既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 日上午9时 00分在本院辛店法庭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东营市东营区人民法院

    李强、吴晓红:本院受理的原告白明坤诉被告李强、吴晓红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 0502 民初 477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民四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

    东营市东营区人民法院

    刘海亮、赵宁:本院受理原告周刚义与被告刘海亮、赵宁所有权确认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4 日上午 8时 50 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东营市东营区人民法院

    山东里奥工具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山东中联工程造价有限公司东营分公司诉被告山东里奥工具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 0502 民初 100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辛店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东营市东营区人民法院

    山东吞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莒县永盛石材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高守先与被告山东吞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第三人莒县永盛石材有限公司债权人代位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 日和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遇节假日顺延)下午 15时 30 分在本院辛店人民法庭第三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东营市东营区人民法院

    刘彦红、王方福、侯继长:本院受理原告刘志强与被告刘彦红、王方福、侯继长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2017)鲁 0502 民初 1990 号民事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遇节假日顺延)下午 14时 30 分在本院辛店人民法庭第三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东营市东营区人民法院

    张文菊、刘延年、刘瑞雪:本院受理原告张杰鹏与被告张文菊、刘延年、刘瑞雪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2017)鲁 0502 民初 1750 号民事裁定书、(2017)鲁 0502 民初1750 号之一民事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 日和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 日(遇节假日顺延)上午 9 时 00 分在本院辛店人民法庭第三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东营市东营区人民法院

    李波:本院受理原告张振忠与被告李波追偿权纠纷一案,本案现已审理终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 0502 民初 131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东营市东营区人民法院

    张小杰、成文志:本院受理上诉人姜明峰、成素双与被上诉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饶支行、高恩忠,原审第三人张小杰、成文志保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 05 民终349 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 60 日之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

    杨光殿、张爱文、张晓东:本院受理上诉人刘新花与被上诉人杨光殿、张星照、张爱文、李海军、张晓东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 05 民终 285 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 日之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

    侯丹:本院受理上诉人田立伟与被上诉人苟新军、原审被告侯丹保证合同纠纷一案 ,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 05 民终 286 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 60日之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

    山东黄海塑料有限公司、山东一鼎塑业有限公司、东营市正翔化工有限公司:本院受理上诉人张千,被上诉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营河口支行,原审被告喻娅敏、东营东明塑胶有限公司、山东黄海塑料有限公司、山东一鼎塑业有限公司、东营市正翔化工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 05 民终 832 号案件的上诉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 15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 4 日上午 8 时 40 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

    中科安达节能(武汉)建材有限公司:本院受理上诉人东营辉煌陶瓷洁具有限责任公司,被上诉人中科安达节能(武汉)建材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2017)鲁 05 民终 834 号案件的上诉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 15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4 日下午 14 时 40 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

    杨仲胜:本院受理上诉人李长芳,被上诉人薄纯海,原审被告杨仲胜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 05 民终 841 号案件的上诉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 15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 4 日上午 10 时 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

    东营光轩工贸有限责任公司:本院受理上诉人王海燕,被上诉人金霞、王保贵、东营光轩工贸有限责任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2017)鲁 05 民终 843 号案件的上诉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 15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 4 日下午 16时 00 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

    海付生、扶沟县安通汽车运输有限公司、信达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上诉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垦利支公司与被上诉人耿根芝、张世花、代景君、耿华晰、原审被告东营润博石油化工有限公司、海付生、扶沟县安通汽车运输有限公司、信达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 05 民终 442 号案件的民事判决书,限你于公告发出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

    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

    山东省莘县对外贸易公司破产一案,因破产人破产财产在偿付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无其他财产可供分配,管理人申请终结该公司破产程序,符合破产法的规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破产法》第一百二十条的规定,2016 年 8 月26 日下达(2014)莘民破字第1—8 号民事裁定书,终结山东省莘县对外贸易公司破产程序。

    莘县人民法院

    薛玉雪、王文新:本院受理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冠县支行与薛玉雪、王文新、山东金世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 1525 民初 548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冠县人民法院

    闫庆印、马海燕:本院受理原告蒋英远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 1525 民初 4427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 60日内到本院定远寨人民法庭领取裁判文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冠县人民法院

    王景忠:本院受理原告唐凤传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 1525 民初 555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 日内到本院定远寨人民法庭领取裁判文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 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冠县人民法院

    袁振栋:本院受理原告张秋娟诉你探望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定远寨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冠县人民法院

    张同生、李世民:原告陈铁国诉你们民间借贷担保纠纷一案,本院已受理,(2017)鲁1525 民初1067 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和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 日上午 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冠城镇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判。

    冠县人民法院

    闫进平、王素英:本院受理原告李强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当事人权利义务须知、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 3 日上午9 时整(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三春集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东明县人民法院

    王印华:本院受理原告张霞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 3 日上午 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陆圈油田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东明县人民法院

    杜君立:本院受理原告张立冬诉你与枣庄海盟运输有限公司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 日内。并定于 2017年 10月 30日 9 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枣庄隆源混凝土有限公司、枣庄东大混凝土建筑墙体材料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邯郸市鑫源新型建材有限公司诉被告枣庄隆源混凝土有限公司、第三人枣庄东大混凝土建筑墙体材料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人执行异议之诉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及开庭传票、参加诉讼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及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日内,并定于2017年 11 月 15日 9时 00分在本院税郭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葛祥珍、殷允峰:本院受理原告褚夫生诉你们追索劳动报酬纠纷一案,因无法直接送达,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 15 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 9 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枣庄市薛城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山东山正弱电工程有限公司因银行承兑汇票灭失,向本院申请公示催告。本院决定受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九条规定,现予公告。一、公示催告申请人:山东山正弱电工程有限公司。二、公示催告的票据:该票据为银行承兑汇票,票号为 3130005227270947,票面金额为壹佰万元整。出票日期为 2017 年 4 月1 日,到期日期为 2017年 10月1 日。出票人为道依茨法尔机械有限公司,收款人为青岛北海车轮有限公司。最后持票人为山东山正弱电工程有限公司,付款行为青岛银行枣庄分行。三、利害关系人应自 2017 年 7 月 17 日起至 2017年 10月 20 日前向本院申报权利,届时如无人申报权利,本院将依法作出判决,宣告上述票据无效。在公示催告期间,转让该票据权利的行为无效。

    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孙娟:本院受理原告焦仁芳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举证期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 30 日内,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后的 15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 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临山中心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枣庄市薛城区人民法院

    田加银、田传涛、田聪:本院受理原告刘辉诉你们及被告赵井磊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 0403 民初 271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枣庄市薛城区人民法院

    高贵航:本院受理原告孙涛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403 民初 81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枣庄市薛城区人民法院

    闫先梅、杨公正:本院受理原告王宝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 0403 民初 416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枣庄市薛城区人民法院

    孔莉:本院受理原告王曙光诉你们离婚纠纷一案,因无法直接送达,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 15 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 3 日上午 9 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枣庄市薛城区人民法院

    山东益丰网具有限公司、枣庄市海乐燃气有限公司、山东欧普厨卫用品有限公司、王万防、郭成爱、王本行、褚衍伟、褚茜:本院受理原告枣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城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直接送达,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 15 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 3 日上午 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枣庄市薛城区人民法院

    山东顺益物流有限公司、枣庄市臣洋经贸有限公司、刘洋、刘超、刘臣才:本院受理原告枣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城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直接送达,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 15 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 3 日上午 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枣庄市薛城区人民法院

    王洪伟、陈建国、陈震: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枣庄世纪高科支行与被告枣庄恒基建材有限公司、枣庄恒泽矿用设备有限公司、山东文尔达集团有限公司、王洪伟、陈建国、陈婷、陈震、崔西成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6)鲁 0403 民初 3060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枣庄市薛城区人民法院

    周大保、卓曼、渐辉:本院受理原告周广水诉你们确认合同无效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举证期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 30 日内,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后的 15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 3 日上午 9 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临山中心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枣庄市薛城区人民法院

    吴元婷:本院受理原告杨二孩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诉讼风险告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等诉讼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 15 日和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九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峨山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枣庄市峄城区人民法院

    邵明刚: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枣庄市峄城区支行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诉讼风险告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等诉讼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 15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九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峨山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枣庄市峄城区人民法院

    顾岩: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枣庄市峄城区支行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诉讼风险告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等诉讼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九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峨山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枣庄市峄城区人民法院

    马帅:本院受理原告陈禹诉你及被告刘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 ,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 0402 民初 441 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第七审判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自公告期届满十五日内提出上诉,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

    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李鹏、马洪军:本院受理原告黄崇义诉你们健康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内。并定于 2017年 10月 20 日9 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李伟、邵团伟:本院受理原告陆德胜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 0402 民初 40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 日内来本院齐村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发生效力。

    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鹿士君(曾用名鹿丽):本院受理原告王成云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 0402 民初 382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 日内来本院齐村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发生效力。

    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徐淑仓、徐淑雷:本院受理原告牛存章与被告徐淑仓、徐淑雷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 1726 民初 1312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鄄城县人民法院

    申金兰、丁海阔:本院受理的原告王为东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 (2017)鲁 1724 民初 587 号民事判决书,判决由你们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原告归还借款 30 万元及利息。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商一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巨野县人民法院

    黄福田:本院受理原告马爱然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 1724 民初 1229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送达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商事审判一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 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巨野县人民法院

    毕建军:本院受理原告郝杨杨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1724 民初 122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 日内来本院商事审判第二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巨野县人民法院

    王翠香:本院受理原告徐翠玲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1724 民初 806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 日内来本院商事审判第二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巨野县人民法院

    冯永金:本院受理原告欧阳贺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1724 民初 183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 日内来本院商事审判第二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巨野县人民法院

    陈书合、孙海彦:本院受理原告魏延国与被告陈书合、孙海彦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等公告送达(2017)鲁 1724 民初 914 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 15 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 3 日上午9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巨野县人民法院

    洛阳贤港商贸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张冬梅与你司和徐金明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司公告送达(2017)鲁 1724 民初 2122 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 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 3 日上午 9 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巨野县人民法院

    王绍男、陈蓉萱、王翠香:本院受理原告高志刚、王建国分别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二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 3 日上午 9 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巨野县人民法院

    高志军:申请执行人王立军申请执行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未履行已经生效的(2015)巨民初字第 1823 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法律义务,本院依法对查封登记在高志军名下的坐落在巨野县前进路 5 号(房产证号:98— S30703)房产一处进行评估。现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 1724 技第 09 号选择评估机构通知书,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 60 日即视为送达,请在本公告送达次日的下周一上午九时到我院技术室参加选择评估机构 (节假日顺延)。选择评估机构采用随机方式确定,届时如不准时到场或不到场不影响选择评估机构的进行及对外委托评估的效力。评估机构确定后,本院将不再另行通知你公司选择专业机构名称及现场勘验通知,直至评估、拍卖、变卖以及房地产权过户。如有意见,请直接与我院技术室联系。联系人:程先生 0530-3622032。

    巨野县人民法院

    刘翠凤、袁可力、高超、王保彬: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巨野县支行诉你们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简转普)、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 3 日上午 9 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大义人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巨野县人民法院

    《山东滨州万隆化轻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破产财产分配方案》已于 2017 年 7 月 11 日经滨州市滨城区法院裁定认可,由管理人负责实施,定于 2017 年 7 月15 日至7月 20 日对破产财产实施一次性分配。最后分配的破产财产总额为 21 423 633.91 元。其中有财产担保债权优先受偿额 5 620 458.28 元,清偿率为100% ;第一顺序 2006年8月 27 日之前的职工权益 14,814,979.80 元全额清偿,清偿率为 100% ;2006 年 8 月26 日以后的职工权益分配额 988,195.83 元,清偿率为58.26% 。第三顺序债权清偿率为零。

    滨州市滨城区人民法院

    杨宝泉、赵云芹、杨梅、杨西宁:本院受理的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滨州分行黄河二分理处与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6)鲁 1602 民初 2967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 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滨州市滨城区人民法院

    刘爱丽、郭敏、高淑芳、赵宝峰:本院受理的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滨州分行与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6)鲁 1602 民初 2280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滨州市滨城区人民法院

    甄俊英、王光山、山东翔盛担保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滨州分行与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6)鲁 1602 民初2111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滨州市滨城区人民法院

    王梅、徐滨:本院受理的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滨州渤海支行与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6)鲁 1602民初4610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滨州市滨城区人民法院

    李兴叶、王彬:本院受理的申请人李方莹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依法对被执行人李兴叶、王彬所有的位于沾化区富城路清华园小区 11 号楼 1-301 房产进行司法评估、拍卖,现向你公告送达《选择评估、拍卖机构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 60 日即视为送达。定于公告期满后第 3 日上午 9 时在本院诉讼服务中心选择专业机构。自选定鉴定机构次日起 15 日(假节日顺延)领取评估报告,如对评估报告有异议可在 10日内提出书面意见,否则视为对评估初稿认可,逾期不到不影响对外委托评估、拍卖。

    滨州市沾化区人民法院

    崔良军:本院受理原告屈铭彦诉你债权转让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 1603 民初 201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滨州市沾化区人民法院

    安波:本院受理原告刘健利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 1603民初 251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滨州市沾化区人民法院

    周振喜、李贺松:本院受理原告沾化东方富海非融资性担保公司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 1603 民初 1660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滨州市沾化区人民法院

    齐红卫:本院受理原告冯新芳诉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 1625 民初 140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博兴县人民法院

    王建立、王红霞:本院受理原告王花田与你们第三人撤销之诉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 3 日、第 6 日上午 9 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滨州市沾化区人民法院

    滨州晨宇能源有限公司、山东德瑞数控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刘建毅、温明静:本院受理的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滨州滨城支行与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5)滨民三初字第 1288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滨州市滨城区人民法院

    李胜田、李玲、吕洞庆:本院受理原告吕会军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 ,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 3 日下午3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惠民县人民法院

    李胜田:本院受理原告刘连龙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 3日上午 10 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惠民县人民法院

    李胜田:本院受理原告史安会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 3日上午 9 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惠民县人民法院

    李胜田、李玲:本院受理原告田德忠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 ,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 日下午 4 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惠民县人民法院

    孟庆山:本院受理原告付刚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 ,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 3 日上午9 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惠民县人民法院

    王建民、雷和香:本院受理原告顾本娥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 ,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 日和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 日下午 2 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惠民县人民法院

    山东惠民县世宇配货有限公司、王万民、赵吉山、赵振元、希杰荣庆物流供应链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天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临沂中心支公司诉你们追偿权纠纷一案,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 日和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 3 日上午 10 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惠民县人民法院

    吕文明:本院受理李华国诉你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 1621 民初703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 日内来本院民一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惠民县人民法院

    王风蛟、王思永:本院受理原告赵相闯与你们追索劳动报酬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 3 日(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胡集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惠民县人民法院

    赵经福:本院受理原告刘俊红与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 3 日(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胡集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惠民县人民法院

    贾在生:本院受理的原告贾在芝与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1621 民初 984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惠民县人民法院

    韩淑静:本院受理的原告王旭光与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1621 民初 982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惠民县人民法院

    杨昌香:本院受理的原告崔国贵与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1621 民初 983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惠民县人民法院

    马胜利、崔宝凯:本院受理的原告高振岐与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 1621 民初 981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惠民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