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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转让通知书

  • 日期:20170208
  • 作者:
  • 来源:山东法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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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臧萍:

    你欠山东诸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贷款1笔,本金55万元和相应利息(贷出日2015年4月13 日,到期日2016年4月8日)及诉讼费,我行已将上述债权及抵押权等相应附属权利依法转让给李瑛(身份证号码:370782198102111127),请你见本通知后向李瑛履行还款义务,同时您作为抵押人刘永森的合法财产继承人,特通知您同时履行抵押担保义务。

    山东诸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