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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拍卖公告

  • 日期:20170208
  • 作者:
  • 来源:山东法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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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受法院委托,定于 2017 年 2 月 28 日10:30,对以下标的依法按现状在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拍卖厅以电子竞价或现场竞价的方式进行公开分项拍卖,公告如下:

    一、本次拍卖标的:1 号标的是位于烟台市芝罘区福泰路 37 号内 4 号房产一套,建筑面积 88.26 平方米,有房产证。竞买保证金:12 万元。2 号标的是位于烟台市莱山区新城北街 121 号内 12 号房产一处,建筑面积 153.53 平方米,有房产证,竞买保证金:30 万元。3 号标的是位于烟台市牟平宁海大街 35 号房产一处,有证住宅建筑面积88.45 平方米,竞买保证金:7 万元。4 号标的是位于烟台市芝罘区幸海里5 号房产一处,有证住宅建筑面积 58.89 平方米,竞买保证金:8万元。

    二、拍卖标的展示时间和地点:自公告之日起,在标的所在地现场展示。

    三、竞买手续办理:竞买人应在 2017 年2 月 27 日 11 时(到帐为准)前将保证金缴至法院指定帐户(户名:烟台市莱山区人民法院;开户行:恒丰银行莱山支行;账号:50007714 7812 011)并于 2017 年2月 27 日 15 时前凭保证金交款凭证及有效证件到我公司指定地点办理竞买手续,逾期不予办理。

    联系电话及联系人:

    0535-2216574 刘女士

    委托法院监督电话:0535--6921015

    烟台嘉利达拍卖行有限公司

    2017 年 2 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