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法院委托,定于 2017年 2 月 28日 11时,对以下标的依法按现状在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拍卖厅以电子竞价或现场竞价的方式进行公开拍卖,公告如下:
一、本次拍卖标的:位于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银海花苑 10 号楼 3 号内9 号房产一套,建筑面积 92.21 平方米,有房产证,竞买保证金:10 万元。
二、拍卖标的展示时间和地点:自公告之日起,在标的所在地现场展示。
三、竞买人应在 2017年2月 27 日 11 时(到帐为准)前将保证金缴至法院指定帐户(户名: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开户行 :烟 台 银 行 开 发 支 行 账 号 :06031120100064262)并于 2017 年2月 27 日 15时前凭保证金交款凭证及有效证件到我公司指定地点办理竞买手续,逾期不予办理。
联系电话及联系人:
(0535)2216574 刘女士
委托法院监督电话:0535-6098135
省高级法院监督电话:
0531-68886236 0531-68886217
烟台嘉利达拍卖行有限公司
2017年 2 月8 日
一、本次拍卖标的:位于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银海花苑 10 号楼 3 号内9 号房产一套,建筑面积 92.21 平方米,有房产证,竞买保证金:10 万元。
二、拍卖标的展示时间和地点:自公告之日起,在标的所在地现场展示。
三、竞买人应在 2017年2月 27 日 11 时(到帐为准)前将保证金缴至法院指定帐户(户名: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开户行 :烟 台 银 行 开 发 支 行 账 号 :06031120100064262)并于 2017 年2月 27 日 15时前凭保证金交款凭证及有效证件到我公司指定地点办理竞买手续,逾期不予办理。
联系电话及联系人:
(0535)2216574 刘女士
委托法院监督电话:0535-6098135
省高级法院监督电话:
0531-68886236 0531-68886217
烟台嘉利达拍卖行有限公司
2017年 2 月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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