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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标题

    公  告

    淮安狼骑兵运输有限公司济南分公司:

    本委已受理刘晓辉与你单位劳动争议一案(济槐劳人仲案字〔2021〕第891号)。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答辩通知书、申请书副本及开庭通知书,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 日内即视为送达。本委定于2021年7月21 日下午 01时 30分在本委仲裁庭212室(地址:济南市北小辛庄西街24号)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否则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

    特此公告。

    济南市槐荫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1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