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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拍  卖  公  告

    拍卖时间:2021年6月9日上午10时

    拍卖地点:山东费县农村商业银行会议室

    拍卖标的:山东费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享有的下列债权:

    1、刘庆金在费县农商银行员外支行贷款6万元,贷款期限自 2006年7月10 日至 2007年4月10日,由刘建、高增果、能昌好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现结欠贷款本金38694元及利息。

    2、王桂夫在费县农商银行刘庄支行贷款23万元,贷款期限自 2017年10月20日至 2018年8月10日,由邢宝田、杨宗友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现结欠贷款本金8300元及利息。

    3、周庆军在费县农商银行芍药山支行贷款8 万元,贷款期限自2006年8月8 日至 2007年7月8日,由曹允兴、郭景玉、宁万彬、周庆美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现结欠贷款本金8225.36元及利息。

    4、李洪遵在费县农商银行梁邱支行贷款9万元,贷款期限自 2011年11月12日至 2012年11月5日,由李印州、朱玉苓、李洪份、赵中香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现结欠贷款本金 1225.1元及利息。

    5、王宝伟在费县农商银行马庄支行贷款15万元,贷款期限自 2014年3月27日至 2015年3月25 日,由李传华、吴广岭、梁西忠、梁夫云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现结欠贷款本金125300元及利息。

    6、陈立华在费县农商银行岩坡支行贷款7万元,贷款期限自 2011年3月28日至 2012年2月10 日,由杨涛、曹纪和、钱兆平、黄建梅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现结欠贷款本金34549元及利息。

    7、刘明磊在费县农商银行新庄支行贷款 5.9 万元,贷款期限自2016年6月7 日至 2017年5月20日,由韩贞强、刘军、赵艳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现结欠贷款本金111.07元及利息。

    8、韩西亚在费县农商银行新庄支行贷款 3.8 万元,贷款期限自2016年10月21日至 2017年10月14 日,由韩贞飞、韩贞强、刘明磊、李庆兰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现结欠贷款本金25046.54元及利息。

    9、宋聚后在费县农商银行新庄支行贷款10万元,贷款期限自 2007年5月29日至 2008年5月10 日,由宋传全、宋传存、王法英、刘兴文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现结欠贷款本金732.76元及利息。

    10、霍成刚在费县农商银行新庄支行贷款 7.7 万元,贷款期限自2019年3月4 日至 2020年2月20日,由张文香、刘佳伟、毛付发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现结欠贷款本金77000元及利息。

    11、朱学宝在费县农商银行费城支行贷款5万元,贷款期限自 2008年5月7 日至 2009年5月2日,由杨健、蒋成永、刘艳梅、曹守伦、杨德水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现结欠贷款本金9979.62元及利息。

    12、张琳琳在费县农商银行费城支行贷款30 万元,贷款期限自2008年8月19日至 2009年8月 10日,由张韩民、韩秀英、刘烨、王立东、翟文杰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现结欠贷款本金491.94元及利息。

    13、王贵兴在费县农商银行费城支行贷款 29.9万元,贷款期限自2016年1月31日至 2017年1月30日,由张志富、林化宝、刘纪令、邵长玲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现结欠贷款本金100元及利息。

    标的展示时间及地点:自公告之日起至拍卖日前一日,有意向者可向山东费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贷资产管理部了解详情。

    意向竞买者,请持有效证件和竞买保证金(不计利息)于2021年6月8日17时前(以保证金到账时间为准)到我公司办理竞买手续。

    联系电话:0539-8135277

    公司地址:临沂市兰山区银雀山路121号

    临沂瑞丰拍卖有限公司

    2021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