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数字报首页>>综合 第4版

无标题

    催款公告

    高密市金源家纺有限公司、高密市兴隆毛巾有限公司、于海、顾秀丽、孙百川、侯爱君:

    高密市金源家纺有限公司于 2018年 3月 30日向高密惠民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借款500万元,借款到期后,我公司于 2019年 5月 22 日代为偿还借款本息共计5144697.21元,根据我公司与高密市金源家纺有限公司、高密市兴隆毛巾有限公司、于海、顾秀丽、孙百川、侯爱君签订的《反担保协议》(合同编号:2018-024),我公司依法有权向你们各方追偿,请以上各债务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日内,将该笔代偿款项共计5144697.21 元及相应利息归还我公司,届时,我公司将依法起诉,特此公告。

    高密市鑫融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2021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