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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转让通知

    刁国强、王媛娜、王建林: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展鹏与王德枝签订的《债权转让协议》,展鹏已将对你们所享有的主债权及项下的全部权利(2013年 9月3日借款伍仟元,月息贰分,借款人刁国强,担保人王媛娜、王建林)依法转让给王德枝,与此转让债权相关的其他权利也一并转让给王德枝。王德枝作为上述债权的受让方,现公告通知你们上述债权转让的事实,请上述债务人及其担保人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立即向王德枝履行主债权及担保偿付义务或者相应的担保责任。

    特此通知。

    展鹏

    王德枝

    2021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