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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转让公告

    经拍卖公司公开拍卖,我公司已将持有的以下债权依法转让(详见山东金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债权转让清单)。现以公告方式通知债务人及相关担保人,请债务人及相关担保人将债权所涉款项(本金及利息)支付给受让人,依法向受让人履行还款义务。若借款人因各种原因发生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等情形,请相关承债主体、清算主体代为履行义务或承担清算责任,否则将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置。

    特此公告。

    山东金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3日

    附:债权转让情况清单,格式以序号、借款人姓名、贷款余额(元)、欠息金额(元)、担保人/抵押物等项目排序:

    一、受让人为金乡县金源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

    1、山东启锐丝新型材料有限公司,18500000,3183228.85,黄达、黄宏贵/山东泉达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房屋所有权;2、济宁泉达实业有限责任公司,8200000,1427157.45,黄宏贵/济宁泉达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名下房屋所有权;3、济宁泉达实业有限责任公司,9661609.3,1698785.08,金乡县米蝶文化传媒有限公司、金乡县润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黄宏贵/济宁泉达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机械设备动产抵押。

    二、受让人为李曼曼(身份证尾号为3661):

    1、高帅,0,6381.09,郭守运;2、高玉喜,0,476052.69,孔现民、宗思铁、孔庆会。

    三、受让人为陈校锋(身份证尾号为453X):

    1、周连贞,0,247.73,周德银;2、王张氏,0,1588.75,王加芳;3、张伯杰,0,10712.41,王海华;4、徐新明,18000,11706.5,王香云;5、代效珍,66616.58,251538.56,代衍平、代培培、代景新、代礼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