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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劳动合同公告

    许 重 庆 ,身 份 证 号 :370523197801082737,自2020年 12月23日开始一直未到岗工作,且未办理任何请假等相关手续。因你无正当理由长期旷工,根据我公司与用工单位的规章制度及管理规定、我公司与你签订的《劳动合同书》相关内容,我公司已经于2021年 11月1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与你解除了劳动关系。

    自本公告之日起7日内未回本单位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的,视为自动解除。

    特此公告。

    东营市宏运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