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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青岛仲裁委员会公告

    青仲公告字(2021)第 407-1号

    青岛富尔森工程安装有限公司:

    本会受理的申请人陈庆亮与你方关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案号为青仲(2020)第407号,答辩通知书等仲裁文书已向你方送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青岛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之规定,本会主任于2021年 9月9 日指定仲裁员张庆华一人组成仲裁庭审理本案。仲裁庭定于 2021年 12月6日 14:00在本会第五仲裁厅(青岛市崂山区同安路886号B 座 12层)开庭审理,请你届时出席庭审。如不到庭,本会将缺席审理并作出裁决。上述事项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满 30日,即视为送达。

    二○二一年十月二十二日

    联系地址:青岛市崂山区同安路886号B 座 13层

    联系人:仲裁一处  王秘书

    联系电话:(0532)889107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