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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开世密封工业有限公司管理人关于管理人公开选聘审计机构的公告

    (2020)开世密封管字第4号

    2020年4月2日,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裁定受理青岛开世密封工业有限公司(下称开世密封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2020年4月24日,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指定北京市金杜(青岛)律师事务所担任开世密封公司破产管理人。

    管理人依法接管企业后,为顺利推进开世密封公司破产清算工作,管理人决定向社会公开选聘审计机构对开世密封公司进行财务审计等工作,并出具相应的审计报告及相关的补充报告。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公司情况

    开世密封公司成立于1995年4月21日,注册资本为8663.83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为:油封、“O”型圈、防尘套、工业用橡塑制品的生产、技术开发、成果转让及咨询服务;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二、审计要求

    受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当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实施包括但不限于对会计记录进行检查,以及管理人认为必要的其他审核程序,以便破产程序顺利推进。具体要求如下:

    1.结合管理人的财产调查情况,编制债务人的财产状况报告;

    2.核查公司账簿,关注重要的资产、负债形成时的真实性;核查公司账簿,关注重大费用的支出合理、合法性;

    3.根据核查账务情况,发现债务人是否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三十一条、三十二条、三十三条列示的行为;

    4.管理人委托的其他与财务、税务有关的事项;

    5.根据管理人要求,出具审计报告以及相关的补充报告。

    三、审计机构资质与条件

    1.必须具有工商部门核准有效的营业执照;

    2.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具有会计师事务所须合法资质,具有丰富审计经验的优秀审计团队,能够胜任破产清算案件审计业务;

    4.必须在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鉴定备选机构—财务审计类名单内;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报价材料

    1.报价函;

    2.营业执照复印件、审计机构资格证书复印件、拟签字审计会计师证书复印件、简历;

    3.以往审计破产业务业绩证明材料;

    4.其他材料。

    五、报名方式

    参聘审计机构应于2020年5月14日下午14时(以邮戳为准)前向管理人报名,并提交投标文件,具体投标事项请咨询管理人。

    六、选聘方式

    管理人将在报名日期截止后3日内,根据投标单位提供的相关资质、报价、破产业务业绩和工作时间等各项因素综合考量选定,并报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备案。

    七、注意事项

    1.参选审计机构在递交报价材料时,应将竞投报价文件装订成册,密封后加盖单位公章。

    2.报价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视为无效报价:

    (1)报价文件未加盖竞投单位印章;

    (2)报价文件的关键内容有涂改痕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3)报价文件未密封。

    3.最终选定的审计机构须在收到中选通知后3日内与管理人签订委托协议,逾期未签订委托协议,视为自行放弃该审计业务。

    4.最终选定的审计机构应于委托合同签订后的3日内需开展对开世密封公司进行财务审计工作;

    5.审计费用作为破产费用,报青岛中院后支付,具体支付方式由双方后续协商确定。

    八、管理人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鸿尧

    联系方式:0532-83775527

    地址:青岛市枣山东路121号二楼会议室

    青岛开世密封工业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〇年五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