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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公告

2020年5月11日

    于英国:本院受理马维秀诉你们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鲁1581民初353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老赵庄人民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

    临清市人民法院

    陈呈民、刘洪朋:本院受理的杨秀莲申请执行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0)鲁1581执484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失信风险提示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限你们自公告期满之日起3日内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逾期仍不履行的,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临清市人民法院

    王光东:本院受理的张明申请执行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0)鲁1581执526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失信风险提示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限你们自公告期满之日起3日内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逾期仍不履行的,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临清市人民法院

    刘国鹏:本院受理原告阳谷县寿张镇沙河张村村民委员会诉你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寿张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阳谷县人民法院

    刘静鑫:原告李传朋诉你离婚纠纷一案,本院已依法受理。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答辩期届满后的15日内。逾期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审理。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城关法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阳谷县人民法院

    徐斌:本院受理原告曹萍诉你离婚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孙武法庭第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惠民县人民法院

    李宗卫、张金英:本院受理陈宝升诉你们、马振洪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鲁1623民初140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你们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陈宝升借款本金40000元及利息、违约金;驳回陈宝升对马振洪的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800元,由你们负担。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无棣县人民法院

    李宗卫、张金英:本院受理高瑞霞诉你们、马振洪、马海舰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鲁1623民初139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你们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高瑞霞借款本金12 000元及利息、违约金;驳回高瑞霞对马振洪、马海舰的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100元,由你们负担。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无棣县人民法院

    戴玉燕、朱建设: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宁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9)鲁0811民初13327号]民事判决书,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金宇西路54号本院金融巡回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法院

    蔡召房、山东星灿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张文曼与你们确认合同无效纠纷一案[(2020)鲁0811民初3133号],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南张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法院

    霍风梅、霍风玲、霍风华:本院受理原告王晓美诉你等共有物分割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判决1、市北区福州路小区路34栋401户房屋归原告所有;2、王晓美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分别给付霍琳、霍璇经济补偿款各143440元、分别给付霍风梅、霍风玲、霍风华、霍新华经济补偿款各30000元。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9)鲁0203民初8437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青岛市登州路22号丙)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本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张世荣:本院受理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鲁0281民初2938号民事判决书。一、被告张世荣于本判决生效起十日内偿还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借款本息153994.7元及自2018年1月9日起至实际还款之日合同约定的利息、罚息。二、被告张世荣于本判决生效起十日内给付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公告费900元。三、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3534元,诉讼保全费1420元,由被告张世荣负担。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胶州市人民法院

    丁洋洋:本院受理原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分公司诉你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1、要求被告赔偿原告损失35000元;2、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点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胶州市人民法院

    叶晓琳:本院受理原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青岛分中心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原告起诉要求判令被告你立即支付原告信用卡欠款本息共计人民币49186.19元,(截至2020年3月4日)欠款本金47048.14元,零售利息2138.05元,各项费用按《领用合约》的约定计算至清偿之日止;诉讼费用全部由被告承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点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调解室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胶州市人民法院

    张磊、周红: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胶州支行诉被告青岛晟帅置业有限公司、张磊、周红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被告青岛晟帅置业有限公司在法定期限内提出上诉,现依法向你送达上诉状,一审法院第一项判决原审被告张磊、周红偿还被上诉人截至2019年11月18日的借款本息共计212545.48元,上诉人对以上借款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上诉人认为,被上诉人计算借款本息的金额错误,原审被告贷款由上诉人垫付偿还。其中,截止2019年11月18日,剩余本金为207531.67元,且利息判决金额也不正确,不应判决利息,故请求二审法院查明事实,支持上诉人上诉请求。1、依法撤销胶州市人民法院作出的(2019)鲁0281民初11385号民事判决书,依法改判,异议标的额4981.77元。2、本案诉讼费用由被上诉人承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胶州市人民法院

    李殿红、张欢: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胶州支行诉被告青岛晟帅置业有限公司、张磊、周红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被告青岛晟帅置业有限公司在法定期限内提出上诉,现依法向你送达上诉状,一审法院第一项判决原审被告张磊、周红偿还被上诉人截至2019年11月18日的借款本息共计360958.66元,上诉人对以上借款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上诉人认为,被上诉人计算借款本息的金额错误,原审被告贷款由上诉人垫付偿还。其中,截止2019年11月18日,剩余本金为358022.55元,且利息判决金额也不正确,不应判决利息,故请求二审法院查明事实,支持上诉人上诉请求。1、依法撤销胶州市人民法院作出的(2019)鲁0281民初11396号民事判决书,依法改判,异议标的额2932.98元。2、本案诉讼费用由被上诉人承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胶州市人民法院

    青岛科润置业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青岛牧城门业集团有限公司诉被告青岛科润置业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原告请求依法判令被告支付原告加工承揽款182274.75元,被告承担自原告起诉之日至被告付清以上加工承揽款之日按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的利息损失,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点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胶州市人民法院

    青岛汇能电力设备有限公司、第三人李琳:本院受理原告泰科电子(上海)有限公司诉你债权人撤销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原告请求撤销青岛汇能电力设备有限公司分别于2015年2月3日、2015年2月4日、2015年2月9日转让50万元、100万元和20万元给上海道永电力设备事务所的行为;判令第三人李琳向原告支付170万元;诉讼费用及保全费用等由你方承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点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二庭(第四审判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胶州市人民法院

    青岛汇能电力设备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泰科电子(上海)有限公司诉你、第三人李成明债权人撤销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原告请求撤销青岛汇能电力设备有限公司于2015年12月16日转让120万元给黄岛区胜铭源电缆经营部的行为;判令第三人李成明向原告支付120万元;诉讼费用及保全费用等由你方及第三人承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点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二庭(第四审判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胶州市人民法院

    张晓燕:本院受理原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青岛分中心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原告起诉要求判令被告你立即支付原告信用卡欠款本息共计人民币47659.54元,(截至2020年3月4日)欠款本金39777.29元,零售利息7882.25元,各项费用按《领用合约》的约定计算至清偿之日止;诉讼费用全部由被告承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点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调解室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胶州市人民法院

    杨鹏:本院受理原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青岛分中心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原告起诉要求一、判令被告你立即支付原告信用卡欠款本息共计人民币51823.83元,(截至2020年3月4日)欠款本金39879元,零售利息11944.83元,各项费用按《领用合约》的约定计算至清偿之日止;二、诉讼费用全部由被告承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点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调解室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胶州市人民法院

    张杰成:本院受理原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青岛分中心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原告起诉要求一、判令被告你立即支付原告信用卡欠款本息共计人民币42932.92元,(截至2020年3月4日)欠款本金39662.17元,零售利息3270.75元,各项费用按《领用合约》的约定计算至清偿之日止;二、诉讼费用全部由被告承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点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调解室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胶州市人民法院

    吴元玲:本院受理原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青岛分中心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原告起诉要求一、判令被告你立即支付原告信用卡欠款本息共计人民币53608.98元,(截至2020年3月4日)欠款本金39999.18元,零售利息13609.8元,各项费用按《领用合约》的约定计算至清偿之日止;二、诉讼费用全部由被告承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点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调解室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胶州市人民法院

    宋英林、郭明卫、青岛晟帅置业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胶州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原告请求依法判令宋英林、郭明卫立即偿还原告借款本金及利息、罚息共计198893.31元(利息计算至2020年1月6日)及2020年1月7日起至实际还款日止按合同约定计算的利息、罚息及违约金;判令原告对位于胶州市洋河镇冷家村社区营里路88号4号楼2单元402户房屋拍卖、变卖所得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判令青岛晟帅置业有限公司对上述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诉讼费用及保全费用由被告承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点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二庭(第四审判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胶州市人民法院

    高祥利、李有青、青岛晟帅置业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胶州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原告请求依法判令高祥利、李有青立即偿还原告借款本金及利息、罚息共计249614.44元(利息计算至2020年1月6日)及2020年1月7日起至实际还款日止按合同约定计算的利息、罚息及违约金;判令原告对位于胶州市洋河镇冷家村社区营里路88号3号楼2单元502户房屋拍卖、变卖所得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判令青岛晟帅置业有限公司对上述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诉讼费用及保全费用由被告承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点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二庭(第四审判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胶州市人民法院

    薛立华、吕爱玲、青岛晟帅置业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胶州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原告请求依法判令薛立华、吕爱玲立即偿还原告借款本金及利息、罚息共计215504.36元(利息计算至2020年1月6日)及2020年1月7日起至实际还款日止按合同约定计算的利息、罚息及违约金;判令原告对位于胶州市洋河镇冷家村社区营里路88号2号楼2单元201户房屋拍卖、变卖所得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判令青岛晟帅置业有限公司对上述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诉讼费用及保全费用由被告承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点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二庭(第四审判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胶州市人民法院

    孙淑云、孟凡英、青岛晟帅置业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胶州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原告请求依法判令孙淑云、孟凡英立即偿还原告借款本金及利息、罚息共计213737.34元(利息计算至2020年1月6日)及2020年1月7日起至实际还款日止按合同约定计算的利息、罚息及违约金;判令原告对位于胶州市洋河镇冷家村社区营里路88号2号楼2单元401户房屋拍卖、变卖所得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判令青岛晟帅置业有限公司对上述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诉讼费用及保全费用由被告承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点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二庭(第四审判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胶州市人民法院

    李新龙、王丽丽、青岛晟帅置业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胶州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原告请求依法判令李新龙、王丽丽立即偿还原告借款本金及利息、罚息共计237507.19元(利息计算至2020年1月6日)及2020年1月7日起至实际还款日止按合同约定计算的利息、罚息及违约金;判令原告对位于胶州市洋河镇冷家村社区营里路88号2号楼1单元402户房屋拍卖、变卖所得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判令青岛晟帅置业有限公司对上述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诉讼费用及保全费用由被告承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点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二庭(第四审判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胶州市人民法院

    李燕燕、徐光、青岛晟帅置业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胶州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原告请求依法判令李燕燕、徐光立即偿还原告借款本金及利息、罚息共计261692.37元(利息计算至2020年1月6日)及2020年1月7日起至实际还款日止按合同约定计算的利息、罚息及违约金;判令原告对位于胶州市洋河镇冷家村社区营里路88号1号楼2单元502户房屋拍卖、变卖所得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判令青岛晟帅置业有限公司对上述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诉讼费用及保全费用由被告承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点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二庭(第四审判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胶州市人民法院

    谢学峰、王金会、青岛晟帅置业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胶州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原告请求依法判令谢学峰、王金会立即偿还原告借款本金及利息、罚息共计201754.83元(利息计算至2020年1月6日)及2020年1月7日起至实际还款日止按合同约定计算的利息、罚息及违约金;判令原告对位于胶州市洋河镇冷家村社区营里路88号3号楼2单元102户房屋拍卖、变卖所得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判令青岛晟帅置业有限公司对上述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诉讼费用及保全费用由被告承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点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二庭(第四审判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胶州市人民法院

    许孝华、周长平、青岛晟帅置业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胶州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原告请求依法判令许孝华、周长平立即偿还原告借款本金及利息、罚息共计221498.93元(利息计算至2020年1月6日)及2020年1月7日起至实际还款日止按合同约定计算的利息、罚息及违约金;判令原告对位于胶州市洋河镇冷家村社区营里路88号3号楼1单元102户房屋拍卖、变卖所得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判令青岛晟帅置业有限公司对上述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诉讼费用及保全费用由被告承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点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二庭(第四审判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胶州市人民法院

    王长亮、陈雪丽、青岛晟帅置业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胶州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原告请求依法判令王长亮、陈雪丽立即偿还原告借款本金及利息、罚息共计270137.45元(利息计算至2020年1月6日)及2020年1月7日起至实际还款日止按合同约定计算的利息、罚息及违约金;判令原告对位于胶州市洋河镇冷家村社区营里路88号4号楼3单元501户房屋拍卖、变卖所得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判令青岛晟帅置业有限公司对上述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诉讼费用及保全费用由被告承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点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二庭(第四审判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胶州市人民法院

    郭少堂、王宝楠、青岛晟帅置业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胶州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原告请求依法判令郭少堂、王宝楠立即偿还原告借款本金及利息、罚息共计242354.16元(利息计算至2020年1月6日)及2020年1月7日起至实际还款日止按合同约定计算的利息、罚息及违约金;判令原告对位于胶州市洋河镇冷家村社区营里路88号2号楼1单元302户房屋拍卖、变卖所得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判令青岛晟帅置业有限公司对上述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诉讼费用及保全费用由被告承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点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二庭(第四审判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胶州市人民法院

    李明来、杨春程、青岛晟帅置业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胶州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原告请求依法判令李明来、杨春程立即偿还原告借款本金及利息、罚息共计375031.78元(利息计算至2020年1月6日)及2020年1月7日起至实际还款日止按合同约定计算的利息、罚息及违约金;判令原告对位于胶州市洋河镇冷家村社区营里路88号3号楼4单元501户房屋拍卖、变卖所得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判令青岛晟帅置业有限公司对上述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诉讼费用及保全费用由被告承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点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二庭(第四审判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胶州市人民法院

    董坤香、胡凯、青岛晟帅置业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胶州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原告请求依法判令董坤香、胡凯立即偿还原告借款本金及利息、罚息共计316775.21元(利息计算至2020年1月6日)及2020年1月7日起至实际还款日止按合同约定计算的利息、罚息及违约金;判令原告对位于胶州市洋河镇冷家村社区营里路88号1号楼3单元401户房屋拍卖、变卖所得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判令青岛晟帅置业有限公司对上述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诉讼费用及保全费用由被告承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点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二庭(第四审判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胶州市人民法院

    任继伟、王云明、青岛晟帅置业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胶州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原告请求依法判令任继伟、王云明立即偿还原告借款本金及利息、罚息共计265392.87元(利息计算至2020年1月6日)及2020年1月7日起至实际还款日止按合同约定计算的利息、罚息及违约金;判令原告对位于胶州市洋河镇冷家村社区营里路88号4号楼3单元502户房屋拍卖、变卖所得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判令青岛晟帅置业有限公司对上述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诉讼费用及保全费用由被告承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点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二庭(第四审判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胶州市人民法院

    黄晓燕:本院受理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请求判令你支付保险理赔款、欠缴保费、违约金共计40886.58元,案件受理费、保全费、公告费等诉讼费依法由被告承担。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点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二庭(第五审判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胶州市人民法院

    孟爱灵、冯遵夏、青岛晟帅置业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胶州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原告请求依法判令孟爱灵、冯遵夏立即偿还原告借款本金及利息、罚息共计234506.54元(利息计算至2020年1月6日)及2020年1月7日起至实际还款日止按合同约定计算的利息、罚息及违约金;判令原告对位于胶州市洋河镇冷家村社区营里路88号3号楼1单元202户房屋拍卖、变卖所得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判令青岛晟帅置业有限公司对上述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诉讼费用及保全费用由被告承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点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二庭(第四审判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胶州市人民法院

    贾铭娟:本院受理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请求判令你支付保险理赔款、欠缴保费、违约金共计54885.13元,案件受理费、保全费、公告费等诉讼费依法由被告承担。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点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二庭(第五审判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胶州市人民法院

    刘兆智:本院受理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请求判令你支付保险理赔款、欠缴保费、违约金共计64146.36元,案件受理费、保全费、公告费等诉讼费依法由被告承担。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点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二庭(第五审判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胶州市人民法院

    韩参:本院受理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请求判令你支付保险理赔款、欠缴保费、违约金共计98316.03元,案件受理费、保全费、公告费等诉讼费依法由被告承担。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点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二庭(第五审判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胶州市人民法院

    迟娟:本院受理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请求判令你支付保险理赔款、欠缴保费、违约金共计58372.12元,案件受理费、保全费、公告费等诉讼费依法由被告承担。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点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二庭(第五审判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胶州市人民法院

    杜民全:本院受理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请求判令你支付保险理赔款、欠缴保费、违约金共计145314.36元,案件受理费、保全费、公告费等诉讼费依法由被告承担。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点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二庭(第五审判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胶州市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