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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标题

    债权转让联合公告

    青岛城阳中兴花生制品有限公司、青岛北辰工业炉制造有限公司、青岛城阳同德机械有限责任公司:

    新华锦集团有限公司已将原贷款合同号为青交银 2004 年580 贷字 A065号,借款人为青岛城阳中兴花生制品有限公司,保证人为青岛北辰工业炉制造有限公司、青岛城阳同德机械有限责任公司,债权本金为 319,337元(大写:叁拾壹万玖千叁佰叁拾柒元整)及相应利息的债权(含所有相关权利),转让给青岛富广通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现青岛富广通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又将该笔债权转让给威海锦邦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威海锦邦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成为该债权的权利人,请上述借款人及其担保人立即向威海锦邦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承担还款责任。

    特此公告。

    新华锦集团有限公司

    青岛富广通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威海锦邦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2020年 4 月 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