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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催收通知书

    白雪峰  吕洪杰  李玉洁  田欣  牛司春:

    2012年 3 月 6 日经白雪峰指定,以孔凡花银行账户转汇到吕洪杰银行账户 1275730 元;2012年 3 月 7 日经白雪峰指定,以孔凡花银行账户转汇到李玉洁银行账户1668260 元;2012 年3月 9日经白雪峰指定,以孔凡花银行账户转汇到吕洪杰银行账户1381330 元;2012年 3 月 16 日经白雪峰指定,以孔凡花银行账户转汇到吕洪杰银行账户 3406660 元;2012 年 3 月 27 日经白雪峰指定,以孔凡花银行账户转汇到牛司春银行账户 692530 元;2012年4 月 9 日经白雪峰指定,以孔凡花银行账户转汇到吕洪杰银行账户 1973330 元;2012年 4 月 12 日经白雪峰指定,以孔凡花银行账户转汇到田欣银行账户 1946660 元;上述共计 12344500 元由你们借用,上述所有借款期限已过,请你们共同于本催收通知书登报后三十日内还清上述借款及约定的利息,上述款项请汇入孔凡花账号 6226096330041289(开户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日照分行),联系电话 15863302127,特此通知。

    催收人:孔凡花

    2020 年 4 月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