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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标题

    催  收  公  告

    亓仲彬 2015年 8 月4 日从孙道刚处借款 13 万元,到期日为2015 年10月 31 日,共同债务人吝翠英,担保人为亓伟、吴静明、亓恒洋、王俊玲、莱芜市莱城区亓记煎饼卷大葱店。因以上借款人、共同债务人、担保人没有按照与孙道刚签订的《借款合同》、《保证合同》约定履行还款义务,现予以再次公告催收,请借款人、共同债务人、担保人及其权力继承人自公告之日起立即与我联系履行还款义务。

    特此公告。

    孙道刚

    2019 年10 月 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