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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标题

    公  告

    烟台盼圣汇食品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于学胜

    我局受理高冬燕、孙倩、计燕春投诉你单位拖欠工资一案,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 劳动保障监察询问通知书》(招人社监询字[2019]第91号),该通知书的主要内容是:因职工投诉需向你单位询问有关情况,请派员携带相关资料到招远市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接受询问。限你单位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我局劳动保障监察大队领取该告知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招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 〇 一九年十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