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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公告

    英付兰:本院受理原告青岛陆洋兴达国际贸易有限公司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民事裁定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起诉要点:1、被告偿还借款本息。2、被告承担保险费用。3、被告承担本案相关的诉讼费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 15日内、答辩期满后 15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 3 日9 时 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审判庭(见院内电子公告屏)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李洪威、梁丹、青岛嘉豪市政工程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与被告李洪威、梁丹、青岛嘉豪市政工程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应诉通知书、风险告知书、地址确认书、传票、裁定书、授权委托书、权利义务须知。起诉要点:1、判令被告偿还借款本金、利息、罚息,及自 2019年 8 月8 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的利息、罚息,复利;2、判令被告青岛嘉豪市政工程有限公司抵押的车牌号鲁 B1W0Z1 优先受偿;3、诉讼费、保全费、公告费及其他为实现债权而产生的费用由被告承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答辩期满后 15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 日上午 10 时 30 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 36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裁判。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谭玉会、李宁:本院受理原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与被告谭玉会、李宁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应诉通知书、风险告知书、地址确认书、传票、裁定书、授权委托书、权利义务须知。起诉要点:1、判令被告偿还借款本金、利息、罚息,及自2019年 8 月 5 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的利息、罚息,复利;2、判令被告抵押的位于青岛市城阳区双元路 18 号 86 号楼 3 单元 502 户房产优先受偿;3、判令本案诉讼费、保全费、公告费及其他为实现债权而产生的费用由被告承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 日内、答辩期满后15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 日上午9时 30 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 36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裁判。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樊万荣:本院受理原告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诉你保险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鲁 0202 民初 2696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叶圣成:本院受理原告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诉你保险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鲁 0202 民初 1313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李浩:本院受理原告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诉你保险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鲁 0202 民初 1301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 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宋河序:本院受理原告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诉你保险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鲁 0202 民初 1181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周毅、杨涛、庞喜利、张世忠、周爱玲、青岛瑞凯热冷缩材料有限公司、青岛亿米阳光数码科技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与被告周毅、杨涛、庞喜利、张世忠、周爱玲、青岛瑞凯热冷缩材料有限公司、青岛亿米阳光数码科技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起诉要点:1、判令被告偿还本金、利息罚息、违约金、律师费总计2701860.04 元以及自 2019年 9 月 18 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的利息罚息;3、被告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4、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 日上午 9 时 3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审判庭(见院内电子公告屏)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裁判。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王琴:本院受理原告青岛易宝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被告王琴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鲁 0202 民初 5664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王云广: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分行与被告王云广信用卡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鲁 0202 民初3348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宋瑜娟、万泰仑:本院受理原告崔雁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答辩期满后 15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 日上午 9 时 3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金门路法庭1 号审判庭(澄海路 2 号乙)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孙瑞民:本院受理原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与被告孙瑞民(2019)鲁 0202 民初 7730 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民事裁定书、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起诉要点:1.偿还本金、利息、罚息、复利;2.承担本案费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 3 日上午 10 时 3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审判庭(见院内电子公告屏)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裁判。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安慧、李继高:本院受理原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东海路支行与被告安慧、李继高(2019)鲁0202 民初 7661 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民事裁定书、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起诉要点:1.安慧偿还本金、利息、罚息、复利;2.安慧承担律师费;3.对抵押房产享有优先受偿权;4.李继高承担连带清偿责任;5.承担本案费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 3 日上午 10 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审判庭(见院内电子公告屏)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裁判。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范忠君、孙彩红:本院受理原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与被告范忠君、孙彩红 (2019)鲁 0202民初 7660 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民事裁定书、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起诉要点:1.范忠君偿还本金、罚息、复利;2.范忠君承担律师费;3.对抵押房产享有优先受偿权;4.孙彩红承担连带清偿责任;5.承担本案费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 3日上午10 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审判庭(见院内电子公告屏)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裁判。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孙海波、秦皇岛海涛万福环保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东源万福园公墓管理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刘丽娜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起诉要点:1、判令三被告连带偿还原告借款本金 20 万元及利息 29614 元、律师费 5000元;2、判令三被告连带支付 2020 年1月 1 日至被告实际支付日的借款利息;3、诉讼费、保全费、公告费由被告承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答辩期满后 15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 3 日上午 10时 30 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金门路法庭1 号审判庭(澄海路2 号乙 )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孙海波、秦皇岛海涛万福环保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东源万福园公墓管理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刘丽娜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起诉要点:1、判令三被告连带偿还原告借款本金 20 万元及利息 31088 元、律师费 5000 元;2、判令三被告连带支付2020 年1 月1日至被告实际支付日的借款利息;3、诉讼费、保全费、公告费由被告承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答辩期满后15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 3 日上午 10 时1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金门路法庭 1 号审判庭(澄海路2号乙)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青岛绿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王健、周爱梅:本院受理原告蒋云龙起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本院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鲁 0212 民初 1250 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孙海波、秦皇岛海涛万福环保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东源万福园公墓管理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刘丽娜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开庭传票。起诉要点:1、判令三被告连带偿还原告借款本金 185 万元及利息 248504 元、律师费3 万元;2、判令三被告连带支付 2020 年1月 1 日至被告实际支付日的借款利息;3、诉讼费、保全费、公告费由被告承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答辩期满后 15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 3 日上午 9时 50 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金门路法庭1 号审判庭(澄海路 2 号乙 )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孙海波、秦皇岛海涛万福环保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东源万福园公墓管理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刘丽娜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起诉要点:1、判令三被告连带偿还原告借款本金 351 万元及利息 252259.1 元、律师费 5万元;2、判令三被告连带支付 2019年 9 月1 日至被告实际支付日的借款利息;3、诉讼费、保全费、公告费由被告承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答辩期满后 15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 3 日上午 9 时 30 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金门路法庭1号审判庭(澄海路2 号乙)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黄金广、高超:本院受理原告宋晅 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起诉要点:1、判令二被告偿还原告借款 13 万元及利息(自 2019 年 8 月9 日至实际还款之日按月息 2% 计算);2、判令二被告向原告支付律师费 1.3 万元;3、诉讼费由被告承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答辩期满后 15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 3 日上午9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金门路法庭1 号审判庭(澄海路 2 号乙 )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李明堂:原告高文法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 ,现向你公告送达本院 (2019)鲁 0212 民初 2257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青岛绿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王健、周爱梅:本院受理原告任秀娟起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本院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鲁 0212 民初 1243 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张锐:原告于良宁诉你与雷蕾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满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九时三十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审判庭开庭。逾期将依法审理。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宋春霞:本院受理原告陈天真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本院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 15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 日上午 9 时 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二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武陟县灵犀家电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海尔消费金融有限公司诉你合同金融借款纠纷一案,因采取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 15 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 15 日内,并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 日上午 9 时 30 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 7审判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鹤壁市三鑫电器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海尔消费金融有限公司诉你合同金融借款纠纷一案,因采取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 15 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 15 日内,并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 日上午 9 时 30 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 7审判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张友多:原告刘洪第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满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九时三十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审判庭开庭。逾期将依法审理。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巨野县高远家电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海尔消费金融有限公司诉你合同金融借款纠纷一案,因采取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 15 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 15 日内,并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 日上午 9 时 30 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 7审判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郓城县康乐家电城:本院受理原告海尔消费金融有限公司诉你合同金融借款纠纷一案,因采取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 15 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 15 日内,并于举证期满后的第 3日上午 9 时 30 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 7 审判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郓城县康明家电城:本院受理原告海尔消费金融有限公司诉你合同金融借款纠纷一案,因采取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 15 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 15 日内,并于举证期满后的第 3日上午 9 时 30 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 7 审判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青岛盛元方略品牌策划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青岛松泽标识有限公司诉你加工合同纠纷一案,因采取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 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 15 日内,并于举证期满后的第 3 日上午 9 时 30 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7审判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冷洪恩、魏鑫:本院受理的原告宋吉强诉你们房屋租赁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鲁0212 民初 3304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陈国祥、陆碧红:本院受理申请执行人青岛不良富汝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陈国祥、陆碧红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申请执行人将该笔债权转让给第三人石宝军,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鲁0212 执异 85 号执行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吴清供、王玥 :本院受理申请执行人青岛中新融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吴清供、王玥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申请执行人将该笔债权转让给第三人陈希涛,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鲁 0212执异 86 号执行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日,即视为送达。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青岛上联机械设备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人青岛桥源液化气有限公司与青岛上联机械设备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我院对查封的被执行人名下的鲁B49510 号车辆进行了价值认定,评估价值为人民币29000.00 元。现通知你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到本院领取执行通知书、执行裁定书、评估报告书,逾期视为送达。并于公告期满后 15日内履行给付义务,逾期既不履行又不提出异议,本院将对查封的车辆进行网络拍卖。后续网络拍卖情况均以网络公布时间为准,本院不再另行通知。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高瑞青、夏春青:本院受理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与胡建伟、常梦微(2019)鲁 0202 民初 3421 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起诉要点:1、判令解除原、被告签订的《青岛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抵押借款合同》;2、判令两被告偿还贷款本金 156437.43 元及按合同约定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期间的利息、逾期利息、法系、赔偿金及违约金;3、判令原告对胶州市寺门首路 517 号西湖郡小区7栋 2单元 402 户房产享有优先受偿权;4、判令两被告承担律师费 8700 元;4、判令本案费用均由被告承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答辩期满后 15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 日上午9时 30 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审判庭(见院内电子公告屏)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李杨:本院受理原告蒋代双与你继承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起诉要点:1、被继承人李伍伍的遗产市南区常州路 15号 2号楼 2 单元402 户房屋的 10% 份额款32.978 万元由原告继承(已经判决分割,案款已缴纳至市南法院 );2、诉讼费由被告承担。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 日内、答辩期满后 15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 3日下午 14 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审判庭(见院内电子公告屏)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朱建智、吴先慧:本院受理原告青岛市崂山区银华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诉你小额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采取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 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 15 日内,并于举证期满后的第 3 日上午 9 时 30 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19 审判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青岛阜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青岛派威尔工程有限公司诉你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鲁 0202民初 3406 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青岛阜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协助青岛派威尔工程有限公司办理青岛市市南区高雄路 18号海洋(阜康)大厦 7 层 E 室(105 室)房屋产权过户手续。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 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安静怡:本院受理原告徐金枝与被告安静怡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起诉要点:1、判令被告偿还原告借款10000元,并支付自起诉之日起至清偿之日止的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息;2、判令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 日内、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 3 日下午二时三十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审判庭(见院内电子公告屏)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裁判。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戴华梅、明绍伟、宫宴宾、段平、青岛乐车汽车科技有限公司、青岛亿百欧贸易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与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鲁 0202民初 5391 号案件的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及开庭传票。原告起诉要求:1、第一、二被告偿还借款 32180.5 元,利息、罚息85509.82 元(计算至 2019 年5月 21日),之后的利息、罚息、复利按合同约定支付至实际清偿之日止,违约金 9000 元;2、支付律师费6334 元;3、第三、四、五、六被告承担连带责任;4、诉讼费用等由上述被告承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答辩期满后 15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 3 日下午 14时 3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审判庭(见院内电子公告屏)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张玉军,陈建文:本院受理青岛鼎鑫隆履约担保有限公司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起诉要点:1.判令两被告立即偿还原告代偿款 29140 元、代偿款的利息(以每次代偿款金额为基数,自该次代偿之日起,按年利率 36% 计算至实际支付之日止);2.判令二被告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 15日内、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 3 日上午九时三十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审判庭(见院内电子公告屏)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裁判。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青岛地球港商业有限责任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济南光明乳业销售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诉你特许经营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鲁 0202 民初 3165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主要内容:一、青岛地球港商业有限责任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济南光明乳业销售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支付货款 5752.9 元以及截止至 2019年4月 22 日的逾期利息99 元;二、驳回济南光明乳业销售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杜运万:本院受理原告青岛中科智远实验室科学工程有限公司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权利义务告知书及授权委托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 3 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青岛市延安三路36号第五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刘焕成、王庆恩:本院受理原告孙正鹏诉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权利义务告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七日上午9 时 30 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青岛市延安三路36 号第四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谭德和:本院受理原告青岛前进船厂工会委员会诉被告周建国、第三人李英与你股东代表诉讼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原告在法定期限向本院递交上诉状(请求撤销本案民事判决书并判决周建国向青岛国和建筑安装有限公司赔偿 1611609.62 元等),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上诉状,逾期则视为送达。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青岛顺亿投资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蔡静与你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及民事裁定书(保全)。起诉要点:1、解除原、被告签订的《延吉路·晶蓝公馆认购协议书》;2、被告返还原告购房首付款 483978 元;3、被告双倍返还定金10 万元;4、被告支付原告 2018 年4月30 日至实际履行的利息损失,截止到 2019 年 9月 5日暂计 34734.53 元;5、诉讼费、保全费由被告承担。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答辩期满后 15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 3 日下午 15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审判庭(见院内电子公告屏)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丁涟华、李明:本院受理原告杨世祺、张凤琴、柴莉、杨怡宁诉你们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 (被告支付欠款 2096006 元及利息等)、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第1 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法庭公开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王欣:本院受理原告高鸿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鲁 0203 民初 20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王森:本院受理原告侯春梅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鲁 0203民初1139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庄淑芬、庄淑年、庄淑芳、庄淑军:本院受理原告王斌诉被告王俊、庄淑芬、庄淑年、庄淑芳、庄淑军继承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 9 时 30 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三庭-2 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庄淑芬、庄淑年、庄淑芳、庄淑军、杜美华:本院受理原告王斌诉被告王俊、庄淑芬、庄淑年、庄淑芳、庄淑军、第三人杜美华继承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 15 日和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 30 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三庭-2 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李培安: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诉你方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 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 9 时 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青岛市市北区延安三路 36 号第三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郑莹、王金龙:本院受理原告毛磊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9)鲁 0203 民初 918 号民事判决书及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高文:本院受理原告青岛市城阳区翰林幼儿园诉你及马仲才清算责任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鲁0203 民初 10375号民事判决书【高文对青岛庄吉装饰有限公司债务 324398.53 元及利息(不超过 206670 元)等向原告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丁铭俊:本院受理王一非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鲁0203 民初 8566 号案件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的 15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 3日 9 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青岛市延安三路36号)第四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刘军华:本院受理原告钟国波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权利义务告知书及授权委托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 3 日上午 9 时 30 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 (青岛市延安三路 36 号第五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鲁毅铭:本院受理原告赵亚芹 ,鲁威,鲁逸达,鲁峰诉被告鲁毅铭法定继承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五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石花妮:本院受理原告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政府合肥路街道办事处诉你、青岛东盛房地产综合开发公司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原告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政府合肥路街道办事处不服一审裁定,向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限你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上诉状,逾期则视为送达。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青岛清之丽日用品有限公司、刘清丽、张其俊、刘庆荣:本院受理原告青岛信邦典当有限公司诉被告青岛清之丽日用品有限公司、刘清丽、张其俊、刘庆荣典当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鲁0203 民初 970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乔淑霞:本院受理原告李净净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鲁 0203 民初 267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青岛海丰立达经贸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杨永峰、杨雪茹诉你公司及被告青岛家乐福商业有限公司生命权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上诉人杨永峰、杨雪茹,青岛家乐福商业有限公司均对我院作出的(2019)鲁 0203 民初 2713 号民事判决书不服提起上诉。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逾期将依法审理。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青岛金海田地工业装备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李昌元诉你公司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鲁 0203 民初577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郭毅:本院受理原告郑丽诉你及王玥 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 5 日上午 9时30 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青岛市延安三路 36号第七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黄成龙:本院受理原告青岛力合维修服务有限公司、耿海峰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开庭传票及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 9 时 30 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延安三路36号)第四法庭开庭,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李小冬、徐国梅:本院受理原告李锡朋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鲁0203 民初 5855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肖镜泊:本院受理原告刘萍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鲁 0203民初5602 号民事裁判文书,自公告之日起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郭聿生:本院受理原告刘萍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开庭传票及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 3 日9时 30 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 (延安三路 36 号)第四法庭开庭,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陈勇、何建:本院受理原告陈世昆与你们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 15 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 9 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道路交通事故法庭公开审理此案,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和判决。

    济南市天桥区人民法院

    于泳:本院受理原告于涛诉你欠款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鲁 0203 民初 332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江瑞峰:本院受理原告刘振华与被告江瑞峰、王琳不当得利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作出的(2019)鲁 0102 民初 4191 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 15 日内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李文富、枣庄市市中区齐村柏山村委会:本院受理原告冯相多诉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 (2016)鲁 0402 民初3772 号民事判决书。你们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 60日内来本院齐村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王萍:本院受理原告王洪亮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 ,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鲁0402 民初 4066 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第七审判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自公告期届满十五日内提出上诉,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

    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蔡先常、刘保美:本院受理原告蔡晓华诉你农村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 ,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鲁 0402 民初 4409 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第七审判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自公告期届满十五日内提出上诉,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

    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李焕兰,赵永:本院受理原告山东润华物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 (2019)鲁 0402 民初 2388,(2019)鲁 0402 民初 2389 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 420 办公室行政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枣庄鹏运贸易有限公司、潘延鹏:本院受理原告刘洪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19)鲁 0402 民初 3371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第四审判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自公告期届满后十五日内提出上诉,上诉于山东省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

    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李传秀、杨学军:本院受理原告宋伟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内。并定于2020 年 2月 10日上午9时 00 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枣庄市市中区通软医疗软件服务中心:本院受理原告苏瑞诉你追索劳动报酬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内。并定于 2020 年2月 10 日上午 9 时00 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孙峰、程秋云:本院受理原告枣庄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振兴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6)鲁0402 民初 4650 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 日内来本院齐村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

    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枣庄鑫和置业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王铮琪诉你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 15日内。并定于2020年 2 月 10 日上午10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枣庄市华峰纸业有限公司、薛庆贤:本院受理原告枣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君山路支行诉被告王云、张芝霞、王娟与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被告王云、张芝霞在法定期间向山东省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规定,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向山东省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 日和 30 日内。

    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2019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