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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标题

    债权转让通知

    青岛哈工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青岛哈工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

    我司与济南九锦投资合伙企业 ( 有限合伙)于2019 年 10 月 28 日签订《债权转让合同》,依法将我司对债务人青岛哈工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青岛哈工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所享有的全部债权及其附属权利(详见(2013)李商初字第 267号《民事调解书》),依法转让给了债权受让人济南九锦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现依法向债务人送达债权转让通知,自本公告之日起债务人应向济南九锦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履行付款及担保义务。

    特此通知。

    青岛厚德典当有限公司

    2019 年10 月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