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数字报首页>>公告 第四版

公 告

    济南海纳伟业汽车设备有限公司:

    本委已受理阎林与你单位劳动争议一案(济槐劳人仲案字〔2019〕第693号)。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答辩通知书、申请书副本及开庭通知书,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 30 日内即视为送达。本委定于 2019年 8 月23 日上午 09时 00 分在本委仲裁庭210室(地址:济南市北小辛庄西街24号)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否则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自2019 年 8月 23 日起 15 日内领取裁决书,逾期不领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济南市槐荫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19年 7 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