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1借款人名称
青岛海晶建材科技有限公司
借款合同
编号
兴银青借字2016-280号、
兴银青借字2017-024号币种人民币
转让基准日的本金余额
截止 2019 年2 月 21 日的本 金 余 额1600万元整担保人
李芳、
郭洪明、
郭珈榕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已将下列债权(包括本金、利息、实现债权的费用)转让,该等债权对应的借款合同及担保合同项下的全部权利也依法转让,特告知下列债权的借款人、担保人及其他相关当事人该等债权已转让的事实。请下列借款人、担保人自公告之日起立即向受让人履行还款义务,特此公告。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
2019 年7 月 24 日
债权受让人
青岛东城鑫工贸有限公司
青岛海晶建材科技有限公司
借款合同
编号
兴银青借字2016-280号、
兴银青借字2017-024号币种人民币
转让基准日的本金余额
截止 2019 年2 月 21 日的本 金 余 额1600万元整担保人
李芳、
郭洪明、
郭珈榕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已将下列债权(包括本金、利息、实现债权的费用)转让,该等债权对应的借款合同及担保合同项下的全部权利也依法转让,特告知下列债权的借款人、担保人及其他相关当事人该等债权已转让的事实。请下列借款人、担保人自公告之日起立即向受让人履行还款义务,特此公告。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
2019 年7 月 24 日
债权受让人
青岛东城鑫工贸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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