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数字报首页>>公告 第四版

无标题

    债权转让通知暨

    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根据青岛大槐树光影信息科技服务有限公司与青岛城投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签署的《债权转让协议》安排,青岛大槐树光影信息科技服务有限公司已将其在崂山区人民法院“2015 崂执字第 1086号”案件(生效法律文书为“ 2015 崂民二商初字第 612号”调解书)项下,对债务人(被执行人)享有的全部权利(包括但不限于损失赔偿金、利息、迟延履行期间的利息,相关的诉讼费用追偿权等)依法转让给青岛城投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上述债务人包括青岛隆鑫源商贸有限公司、王莉、李寿君、王红、青岛海坤置业有限公司。青岛大槐树光影信息科技服务有限公司与青岛城投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特联合公告通知以上债务人及相关潜在的承债主体,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青岛城投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履行相应还款义务。

    联系人:孙女士

    联系方式:

    0532-88970355

    特此联合公告。

    青岛大槐树光影信息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青岛城投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19 年7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