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催收公告

    因下列借款人、担 保人没有根据其与山东惠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原惠民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所属营业机构签订的《借款合同》、《 担保合同》约定按期还本付息,现予以公告催收。请下列借款人、担保人从公告之日起立即与我行资产经营中心联系,履行还款义务,担保人继续履行担保义务,负连带清偿责任,特此公告。

    山东惠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角楼支行

    单位:人民币万元2019年 7 月 23日借款人吕建勇由青英陈士刚杨金星杨金星借款人身份证号码372321197811040037372321196603025823372321197204125813372321196209275816372321196209275816担保人

    袁令乾 ,孙希亮,

    吕建忠翟洪亮刘希尧

    郭国栋,沈迎亮,

    苏玉华杨志强,杨勇

  借款金额29.3336.3227欠息

  欠息贷出日2014-12-27

  2015-7-31

  2015-6-262012-3-172013-6-29

  到期日2016-6-222017-7-302017-6-252013-3-162015-6-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