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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 更 公 告

    我公司于 2019 年 7 月 18日在《山东法制报》2版刊登了《 拍卖公告》,其中第二条第 5项:为确保国有资产安全,须有历城区供销总公司参股 40%(以现金注入),同时分享和承担相应比例的净利润和净亏损(历城区供销总公司与乙方另行签订合作合同,作为本合同附件)。变更为:为确保国有资产安全,须有历城区供销总公司参股 35%(以现金注入),同时分享和承担相应比例的净利润和净亏损(历城区供销总公司与乙方另行签订合作合同,作为本合同附件)。其他内容不变。

    光彩银星拍卖有限公司

    2019 年7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