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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费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转让通知书

    根据山东费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债权买受人签订的《债权转让协议》,山东费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将享有的邱春海、李俊芳等债权及相关权益(包括但不限于全部借款本金及其利息、罚息和所有担保权益等)依法转让给债权买受人,现公告通知借款人及担保人该债权转让的事实。据此,请借款人和担保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按下列清单向债权买受人履行还款义务。若借款企业、担保人因各种原因发生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等情形,请相关债务承接主体、清算主体代为履行还款义务。

    特此通知。

    山东费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6月 12日编号借款人邱春海李俊芳胡广传李守乾李丙中戚兴广刘仲乡

保证人

吴宗胜、邱春峰、王东彬、杨厚英

李丙超、王云修、李丙华、李学霞

王云修、王宝如、胡金田、孟凡兰

李俊芳、周在玉、王升存、彭兆花

李丙超、李丙华、李俊法、李国娟

李刚、董玉栋、全先锋、刘存建

刘西平、刘西合、刘源、陈美芳

    债权买受人

  何平

  何平

  何平

  何平

  何平

  张震

  何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