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催收公告

    因下列借款人、担保人没有根据其与山东昌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所属营业机构签订的《 借款合同》、《 担保合同》约定按期还本付息,现予以公告催收。请下列借款人、担保人从公告之日起立即与我行联系,履行还款义务,担保人继续履行担保义务,负连带清偿责任,特此公告。山东昌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 6 月 12日

    单位:人民币元借款人赵东旭

  发放日20160620

  到期日

  20170615

  金额

  139702.72

  担保人赵显亮,赵延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