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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转让公告

    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寿光支行现已将与山东省寿光市秀峰实业有限公司签订的编号为 2017 年恒银青借字第 110108300011 号的《流动资金借款合同》项下的债权(贷款本金、利息及相关费用共计11557730.21 元,大写人民币壹仟壹佰伍拾伍万柒仟柒佰叁拾元贰角壹分)及该债权项下的保证债权等全部附属权利于2019 年5月 21 日一并全部依法转让给寿光市金宏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现特将该债权转让的事实公告通知担保人(王志华 ),请以上担保人见本公告通知向寿光市金宏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履行还款义务。

    特此公告。

    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寿光支行

    2019 年6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