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数字报首页>山东法制报>综合 第四版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行与山东省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转让通知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 日期:20180207
  • 作者:
  • 来源:山东法制报
  • 查看PDF版 查看PDF版
序号债权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桓台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桓台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桓台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桓台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桓台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桓台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桓台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桓台支行

  债务人山东国弘重工机械有限公司山东齐泰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桓台县利源废品收购有限公司山东诺恒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山东辰龙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山东慧恒环保装备科技有限公司桓台金捷工贸有限公司山东长丰机械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担保人

    山东国弘重工机械有限公司、山东智汇蠕墨新材料科技股份公司、张跃成、陈桂玲

    山东国弘重工机械有限公司、田承海、孟祥花

    山东江辰时装有限公司、江卫东、崔丽红、孙克伟、王云、淄博国信机电科技有限公司

  淄博慧洋建工有限公司

    山东辰龙纸业股份有限公司、淄博晨光海德热电有限公司、山东翔龙橡胶助剂有限公司、淄博云涛纺织品有限公司淄博广春暖通设备有限公司

  淄博广春暖通设备有限公司

    山东万鑫建设有限公司、山东鑫泰公路工程有限公司、于建峰、朱玲云

  币种人民币人民币人民币

  人民币人民币

  人民币

  人民币人民币

    根据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行与山东省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签署的《资产转让协议》,中国工商银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行(含各分支行)已将其对下列债务人及其担保人享有的主债权及担保合同项下的全部权利依法转让给山东省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行与山东省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联合公告通知各债务人及担担保人以及其他相关各方。

    山东省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上述债权的受让方,现公告要求下列债务人及其担保人,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山山东省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的偿付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

    特此公告。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行

    山东省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二0一八年二月七日

    附:公告清单

    山东省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0531-67776293

    住所地:济南市高新区颖秀路1237号

    公  告  清  单

    单位:元

  本金55,700,000.0023,750,000.007,949,800.007,000,000.0044,470,305.3713,000,000.004,500,000.009,999,900.00

    注:1、本公告清单列示的本次进行转让的贷款本金余额截止时间为2017年10月20日,2017年10月20日(含)之前债务人及担保人拖欠的利息、复息、罚息、相关生效法律文书项下的延迟履行金,2017年10月20日(含)之后新产生的欠息、复利、罚息、相关生效法律文书项下的迟延履行金等,亦均包含在本次转让范围之内。借款人和担保人应支付给山东省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的利利息、复利、罚息、延迟履行金等,按借款合同、担保合同、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生效法律文书计算。

    2、若债务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更名、改制、停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的,请相关承债主体及/或主管部门代位履行义务或履行清算责任。

    3、清单中“担保人”包括保证人、抵押人、出质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