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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行与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
债权转让通知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 日期:20180207
- 作者:
- 来源:山东法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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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12345678910111213债权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张店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张店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张店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张店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高新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高新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高新支行
债务人
淄博迪泰商贸有限公司淄博龙啸天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淄博赛普贸易有限公司山东万众科技有限公司
淄博维亮工贸有限公司
淄博奥能电器有限公司
淄博东方易能医药化工有限公司淄博庚福经贸有限公司
淄博利途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淄博勤发经贸有限公司淄博云顶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山东好邦再生资源有限公司淄博榜样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担保人
徐爱俊、吕亚男、淄博奥康食品有限公司
姜伟、邵爱民、耿丽娜
沾化县冬枣源枣业有限公司、淄博鸿运物流有限公司、李秀荣、马红伟、马钢、岳艳
淄博庚福经贸有限公司
丁萍萍、毕翔宇、程思东、张涵、淄博顺易工贸有限公司、淄博国安人工环境设备有限公司
淄博鸿运物流有限公司、淄博赛普贸易有限公司、路亭亭、付琳
李明翰、王巍、程磊、程燕、贾铭颖
币种人民币
人民币人民币
山东万众节能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宫志利、崔慧青
山东晨鸿电气有限公司、石广军、刘俊凤、石广春、王翠玲、张玉彪人民币
人民币人民币人民币
人民币
许有锋、许丽华、许连亮、王兆兰、张拥军
本金2,980,000.007,999,990.0911,920,000.0013,894,544.3010,199,994.634,000,000.006,000,000.005,890,000.008,499,999.955,600,000.001,469,978.091,199,992.871,790,000.00
根据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行与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签署的《资产转让协议》,,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行(含各分支行)已将其对下列债务人及其担保人享有的主债权及担保合同项下的全部权利依法转让给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行与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东省分公司联合公告通知各债务人及担保人以及其他相关各方。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作为上述债权的受让方,现公告要求下列债务人及其担保人,从公告之日日起立即向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的偿付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
特此公告。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行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
二0一八年二月七日
附:公告清单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联系人:李洋
联系电话:0531-86059787住所地:济南市经三路89号
公 告 清 单
单位:元
淄博泛亚制桶有限公司、张巍、管晓辉、张景明、张大为
郭海涛、张培、郭淑珍、张艳美、淄博聚全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人民币人民币
山东惠宝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淄博永宝电气有限公司、田兴栾、高丽芳、王新宝、李晓燕、王波、田萍人民币人民币
注:1、本公告清单列示的本次进行转让的贷款本金余额截止时间为2017年9月20日,2017年9月20日(含)之前债务人及担保人拖欠的利息、复息、罚息、相关生效法律文书项下的延迟履行金,2017年9月20日(含)之后新产生的欠息、复利、罚息、相关生效法律文书项下的迟延履行金等,亦均包含在本次转让范围之内。借款人和担保人应支付给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公司的利息、复利、罚息、延迟履行金等,按借款合同、担保合同、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生效法律文书计算。。
2、若债务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更名、改制、停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的,请相关承债主体及/或主管部门代位履行义务或履行清算责任。
3、清单中“担保人”包括保证人、抵押人、出质人。
债务人
淄博迪泰商贸有限公司淄博龙啸天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淄博赛普贸易有限公司山东万众科技有限公司
淄博维亮工贸有限公司
淄博奥能电器有限公司
淄博东方易能医药化工有限公司淄博庚福经贸有限公司
淄博利途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淄博勤发经贸有限公司淄博云顶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山东好邦再生资源有限公司淄博榜样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担保人
徐爱俊、吕亚男、淄博奥康食品有限公司
姜伟、邵爱民、耿丽娜
沾化县冬枣源枣业有限公司、淄博鸿运物流有限公司、李秀荣、马红伟、马钢、岳艳
淄博庚福经贸有限公司
丁萍萍、毕翔宇、程思东、张涵、淄博顺易工贸有限公司、淄博国安人工环境设备有限公司
淄博鸿运物流有限公司、淄博赛普贸易有限公司、路亭亭、付琳
李明翰、王巍、程磊、程燕、贾铭颖
币种人民币
人民币人民币
山东万众节能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宫志利、崔慧青
山东晨鸿电气有限公司、石广军、刘俊凤、石广春、王翠玲、张玉彪人民币
人民币人民币人民币
人民币
许有锋、许丽华、许连亮、王兆兰、张拥军
本金2,980,000.007,999,990.0911,920,000.0013,894,544.3010,199,994.634,000,000.006,000,000.005,890,000.008,499,999.955,600,000.001,469,978.091,199,992.871,790,000.00
根据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行与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签署的《资产转让协议》,,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行(含各分支行)已将其对下列债务人及其担保人享有的主债权及担保合同项下的全部权利依法转让给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行与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东省分公司联合公告通知各债务人及担保人以及其他相关各方。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作为上述债权的受让方,现公告要求下列债务人及其担保人,从公告之日日起立即向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的偿付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
特此公告。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行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
二0一八年二月七日
附:公告清单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联系人:李洋
联系电话:0531-86059787住所地:济南市经三路89号
公 告 清 单
单位:元
淄博泛亚制桶有限公司、张巍、管晓辉、张景明、张大为
郭海涛、张培、郭淑珍、张艳美、淄博聚全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人民币人民币
山东惠宝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淄博永宝电气有限公司、田兴栾、高丽芳、王新宝、李晓燕、王波、田萍人民币人民币
注:1、本公告清单列示的本次进行转让的贷款本金余额截止时间为2017年9月20日,2017年9月20日(含)之前债务人及担保人拖欠的利息、复息、罚息、相关生效法律文书项下的延迟履行金,2017年9月20日(含)之后新产生的欠息、复利、罚息、相关生效法律文书项下的迟延履行金等,亦均包含在本次转让范围之内。借款人和担保人应支付给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公司的利息、复利、罚息、延迟履行金等,按借款合同、担保合同、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生效法律文书计算。。
2、若债务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更名、改制、停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的,请相关承债主体及/或主管部门代位履行义务或履行清算责任。
3、清单中“担保人”包括保证人、抵押人、出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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