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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仲裁委员会

公 告

  • 日期:20180207
  • 作者:
  • 来源:山东法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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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青仲公告字(2017)第 767-1号

    临沭县万事达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王绪文:

    本会已受理申请人老鹰征信有限公司(原青岛山鹰社商务有限公司)与你方关于股权转让纠纷一案,现向你方公告送达《仲裁申请书》《仲裁答辩通知书》《青岛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青岛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名册》《仲裁庭组成约定书》。

    本案适用简易程序。你方的答辩期限及仲裁庭组成约定期限均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满 30日后的 5日内,上述期限届满后,本会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和《青岛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之规定组成仲裁庭审理本案。

    特此公告。

    二0一八年一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