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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谷县检察院驻所检察室被评为全国二级规范化检察室

  • 日期:20180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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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山东法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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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年以来,阳谷县检察院驻所检察室按照高检院《关于开展第五届派驻监管场所检察室规范化登记考核评定化评定工作的通知》,依照高检院确定的等级标准,经该院自查、 市检察院检查、省检察院抽查三个环节,并经省检察院党组研究报高检院审核,授予阳谷县检察院驻所检察室“全国二级规范化检察室”称号。

    为参评二级规范化检察室,该院党组多次召开“驻所检察室基础设施及技术设备升级改造”专题会议,研究制定了驻所检察室规范化建设专项经费保障制度,设置专项资金20 余万元。在有力的经费保障下全面实施对驻所检察室的升级改造。对所有墙面重新粉刷装修,安装新的门窗,改造卫生间,设置单独洗浴室、休息室,铺木质地板,购置办公桌椅,设置单独会议室,极大地改善了办公环境。尤其是设置了单独的监控室,对原有的与看守所监控联网系统进行高标准升级改造,实现了对看守所全部监控探头 24小时不间断对接驻所检察室的要求。安装了9 块专用高清液晶显示屏及专用大容量存储设备,将视频资料存储期限从 15天提升到60天,新增了自动续存功能。配置了专门监控设施联网电脑及大屏幕操作台,使得对监控信息联网设备的运用更加方便快捷。对监控信息联网设备升级改造使得驻所检察室对看守所的全程动态监督得以实现。

    近日,省检察院专门下发通知,正式授予阳谷县检察院驻所检察室“全国二级规范化检察室”称号,实现了由三级向二级的跨越。

    李先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