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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 告

  • 日期:20180207
  • 作者:
  • 来源:山东法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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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邹平县韩店镇新缘装卸队:

    本委已决定受理常建军与你单位追索工伤保险待遇劳动争议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仲裁申请书副本及应诉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60 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书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 10日内。本委定于 2018年 4月20 日上午 9 时在惠民县人社局四楼仲裁庭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否则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

    惠民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18年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