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催 收 公 告

  • 日期:20171108
  • 作者:
  • 来源:山东法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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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人曹勇王超许天兵

身份证号码370921198411072115370921198606300034370921197501110053

  借款日期

  2011-1-29

  2014-12-26

  2011-01-29

  到期日期

  2012-1-20

  2015-12-24

  2012-01-20

  借款余额

  79999.88

99000.00

79999.87

担保人王文革

    因下列借款人、担保人没有根据其与山东宁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原宁阳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所属营业机构签订的《借款合同》、《担保合同》约定按期还本付息,现予以公告催收。请下列借款人、担保人从公告之日起立即与我行联系,履行还款义务,担保人见此公告后履行连带清偿责任,特此公告。

    山东宁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元2017年11月8日

  身份证号码3709211971092400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