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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 告

  • 日期:20171108
  • 作者:
  • 来源:山东法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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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济宁市嘉昊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本局济任社通字【2017007】号《社会保险费限期申报补缴通知书》:我局于 2017年 10月 23 日接到任城区劳动监察部门移交关于济宁市嘉昊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未与魏馨等1 人缴纳社会保险费一案。根据《 社会保险法》、《 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的规定,责令你单位于2017年 12月 31 日前到社保部门办理申报、补缴手续。逾期未缴纳、又无正当理由的,我们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60 日内即视为送达。地址:济宁市建设路42-4 号,任城区社保局北二楼,电话:0537-5661039。

    济宁市任城区社会保险事业局

    2017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