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法院委托,定于 2017 年6 月 13 日14:30 时对以下标的依法按现状在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拍卖厅以电子或现场竞价方式进行公开拍卖,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位于海阳市温州路 33号的部分资产:海国用 (2007)第 136 号土地使用权等财产 (包括其他包括地上附着物)。根据评估报告显示,房产建筑总面积为 2051.5㎡ ,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面积 11394㎡ 。
二、拍卖标的展示时间、地点:自公告之日起,在标的所在地展示。
三、竞买登记手续办理:竞买人应在2017 年 6 月 12 日上午 11:00 时前(到账为准)将竞买保证金 30 万元缴至法院指定账户。(收款单位:海阳市人民法院;开户行:山东海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帐号:9060106090042050003129;并在用途栏注明:海法拍第2 号保证金),竞买人须于 2017年 6 月 12日 14 时至16 时凭交款的银行受理回单,经委托法院技术管理部门确认后,于拍卖日持有效证件及相关证明在拍卖会现场办理竞买手续。
联系电话:05354238077
拍卖机构地址:烟台市牟平区北关大街 639号
烟台子元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2017 年5 月 22 日
一、拍卖标的:位于海阳市温州路 33号的部分资产:海国用 (2007)第 136 号土地使用权等财产 (包括其他包括地上附着物)。根据评估报告显示,房产建筑总面积为 2051.5㎡ ,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面积 11394㎡ 。
二、拍卖标的展示时间、地点:自公告之日起,在标的所在地展示。
三、竞买登记手续办理:竞买人应在2017 年 6 月 12 日上午 11:00 时前(到账为准)将竞买保证金 30 万元缴至法院指定账户。(收款单位:海阳市人民法院;开户行:山东海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帐号:9060106090042050003129;并在用途栏注明:海法拍第2 号保证金),竞买人须于 2017年 6 月 12日 14 时至16 时凭交款的银行受理回单,经委托法院技术管理部门确认后,于拍卖日持有效证件及相关证明在拍卖会现场办理竞买手续。
联系电话:05354238077
拍卖机构地址:烟台市牟平区北关大街 639号
烟台子元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2017 年5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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