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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标题

  • 日期:20170522
  • 作者:
  • 来源:山东法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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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123借款人烟台金泉水泥有限公司

    烟台市福山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本金(元)

    烟台磷肥厂(姚素沂、林美芳、姚素良)6220担保人烟台第二水泥厂有限公司

    烟台市福山东华实业总公司建筑安装公司第三工程处烟台第四化工厂

    债权转让通知暨催收公告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济南厚儒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已将所享有的以下三户债权项目的债权本金、相应利息以及与各户债权有关的一切权利依法转让给了李国燕,各户债权对应的借款合同、担保合同等项下的全部权利依法一并转让。现将债权转移的事实公告通知以下各户债权的借款人、担保人及承债主体等,并催请各借款人、担保人、承债主体等立即向李国燕清偿借款本息,依法履行协议约定或法律文书所确定的各项义务(若借款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者丧失民事主体资格,请相关承债主体、清算主体代为履行义务)。特此公告。

    济南厚儒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李国燕

    2017 年5月 19 日

    联系人:葛强  电话:151657424174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