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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 告

  • 日期:20170522
  • 作者:
  • 来源:山东法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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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济南市长清区莲台山度假村:

    本委受理申请人曹恒军与你单位劳动人事争议一案,申请人要求济南市长清区莲台山度假村向申请人支付经济补偿金 6000 元。因与你单位无法联系,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三条规定,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申请书副本、仲裁庭组成人员和开庭通知、答辩通知书等法律文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你单位应在公告期满后 10 日内提交答辩书和有关证据,不按时提交或不提交答辩书的,不影响仲裁程序的进行。答辩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委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无正当理由不到庭的,本委将作缺席裁决。

    特此公告。

    济南市长清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17年 5 月 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