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仲裁委员会公告
青仲公告字(2020)第1207-3号
青岛九州商品现货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本会受理的申请人贾谊军与你方关于合同纠纷一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青岛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之规定,已审理终结,现将该案青仲裁字(2020)第1207号裁决书向你公告送达。
上述事项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二一年六月十六日
联系地址:青岛市崂山区同安路886号荣柏财富B座12楼
联系人:仲裁一处 刘秘书
联系电话:(0532)88911989
青仲公告字(2020)第1207-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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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会受理的申请人贾谊军与你方关于合同纠纷一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青岛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之规定,已审理终结,现将该案青仲裁字(2020)第1207号裁决书向你公告送达。
上述事项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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