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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青岛仲裁委员会公告

    青仲公告字(2020)第1207-3号

    青岛九州商品现货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本会受理的申请人贾谊军与你方关于合同纠纷一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青岛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之规定,已审理终结,现将该案青仲裁字(2020)第1207号裁决书向你公告送达。

    上述事项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二一年六月十六日

    联系地址:青岛市崂山区同安路886号荣柏财富B座12楼

    联系人:仲裁一处  刘秘书

    联系电话:(0532)889119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