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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转让通知

    张义林、刘福苓、张志昌、刘凤娟、张志亮、李长云:

    根据我行与李宗军签定的债权转让协议,张义林在我行编号为(青州农商行)个高保借字(2012)年第1213001号《 个人最高额联合保证借款合同》项下的不良贷款本金35259.99元及相应欠息(包括主、从债权在内的一切权利)已经全部转让给李宗军,请自公告之日起向受让人履行还款义务。

    特此通知。

    山东青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