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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公告

    李勇杰:

    本会受理的(2022)滨仲裁字第1011 号申请人上海盛惜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李勇杰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受理通知书、仲裁申请书副本、仲裁规则、仲裁员名册、仲裁员补充名册、组庭约定书、权利义务告知书、送达地址确认书,自本会公告发出之日起60 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书和组庭约定书的期限为公告期满 5 日内,本会将于答辩期满后第1日依法组成仲裁庭,你方应于组庭后的第1 日来本会领取组庭、开庭通知书。开庭时间定为 2023年4月28 日上午9:00,地点为本会第一仲裁庭,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决。

    滨州仲裁委员会

    2023年2月1日